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省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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