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

  据了解,此次主要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方案明确,今年上半年,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自治区和盟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年底前,将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建成自治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自治区要求,要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制订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培训,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同时,建立盟市向自治区、自治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月报制度以及改革公开制度,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改革情况,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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