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结合2017年至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结果,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下发《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对山东省聊城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阳市、陕西省韩城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5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的城市予以通报批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于2017年至2018年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开展评估检查。通过评估检查发现,在保护工作方面有5个城市存在突出问题。山东省聊城市在古城内大规模拆建并进行房地产开发;山西省大同市在古城内拆真建假;河南省洛阳市在历史文化街区违反规划大拆大建;陕西省韩城市在古城内成片拆建、破坏山水环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搬空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后,街区长期空置。这些行为致使名城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经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决定对上述城市予以通报批评,要求上述城市人民政府立即梳理名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整改工作。

  通报明确,各地整改情况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提请国务院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两部门要求,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保护制度,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严格规划实施,加大保护投入,履行管理职责,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延续城乡历史文脉,保护中华文化基因,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体检评估制度,体检评估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约谈制度,对保护工作不利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并根据破坏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列入濒危名录、撤销称号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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