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处理单元构筑物的平面布置

处理构筑物是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建筑物,在做平面布置时应根据各构筑物的功能要求和水力要求,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确定它们在厂区内的平面位置。对此,应考虑:

(1)贯通、连接各处构筑物之间的管、渠,使之便捷、直通,避免迂回曲折。

(2) 土方量做到基本平衡,并避开劣质土壤地段。

(3) 在处理构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敷设连接管、渠的要求,一般的间距可取值5~10m,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构筑物,如污泥消化池、沼气贮罐等,其间距应按有关规定确定。

(4)各处理构筑物在平面上布置,应考虑尽量紧凑。

(5)污泥处理构筑物应考虑尽可能单独布置,以方便管理,应布置在厂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管、渠的平面布置

(1)在各处理构筑物之间,设有贯通、连接的管、渠。此外,还应设有能够使各处理构筑物能够独立运行的管、渠,当某一处构筑物因故停止工作时,其后接处理构筑物仍能够保持正常的运行。

(2)应设超越全部处理构筑物,直接排放水体的超越管。

(3)在厂区内还应设有空气管路、沼气管路、给水管路及输配电线路。这些管线有的敷设在地下,但大都在地上,对它们的安装既要便于施工和维护管理,又要紧凑,少占用地。


3、辅助建筑物的平面布置

污水厂内的辅助建筑物有中央控制室、配电间、机修间、仓库、食堂、宿舍、综合楼等。它们是污水处理厂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 辅助建筑物建筑面积的大小应按具体情况条件而定。辅助建筑物的设置应根据方便、安全等原则确定。

(2)生活居住区、综合楼等建筑物应与处理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应位于厂区夏季主风向的上风向。

(3)操作工人的值班室应尽量布置在使工人能够便于观察各处理构筑物和运行情况的位置。

4、厂区绿化

平面布置时应安排充分的绿化地带,改善卫生条件,为污水厂工作人员提供优美的环境。

5、道路布置


在污水厂内应合理的修建道路,方便运输,要设置通向各处理构筑物和辅助建筑物的必要通道,道路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主要车行道的宽度:单车道为3~4m,双车道为6~7m,并应有回车道。

(2) 车行道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6m。

(3)人行道的宽度为1.5~2.0m。

(4)通向高架构筑物的扶梯倾角不宜大于45º。

(5) 天桥宽度不宜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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