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版一建法规P146:“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主要有…支付违约金或定金…”,啥意思?1、定金合同是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支付定金”或“定金”都是定金合同生效的要件;2、若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而这页写的(假设是定金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却是“支付定金”或“定金”,这不是写颠倒了嘛!其他如保证合同,若适用定金原则,亦同上分析。老“或”好像常乱——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从这句里又看到一个“或”字,此处的“或”字是表达“是这个,就不是那个”,还是在表达“这个与其余的都可以”的意思。若在表达前者意思,则“选择”是互斥的,若是在表达后者意思,则是否可以一起“选择”了“这个与其余的”?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ks10086520@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