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  当高层及超高层办公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设置清洗设施,并应设有可开启窗或通风换气装置;

    3  外窗可开启面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执行;外窗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满足节能要求;

    4  不利朝向的外窗应采取合理的建筑遮阳措施。

4.1.7  办公建筑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办公用房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00m,高度不应小于2.10m;

    2  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贵重仪表间和计算机中心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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