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7规定,《质量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做了如下基本规定:

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检验和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

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 、3、 、9、0)。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3 、t、… )。

5、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后以0表示。例如:95.0%。

6、改错: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例如:…… 表面有裂纹 (“//”);裂纹,抗压强度23.3 “//”,23.3Mpa。

7、表头填写: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

2)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高程等表示。

3)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4)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

5)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9、检验记录: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10、设计值按施工图填写,实测值填写实际检测数据,而不是偏差值。当实测数据多时可填写实测组数、实测值范围(最小值~最大值)、合格数、但实测值应作表格附件备查。

11、《评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验栏内用斜线“/”表示。

12、《评定表》表1~7从表头至评定意见栏均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合格后填写,“质量等级”栏由复核质量的监理人员填写。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时,如对施工单位填写的质量检验资料有不同意见,可写入“质量等级”栏内或另附页说明,并在质量等级栏内填写出正确的等级。

13、单元(工序)工程表尾填写。

① 施工单位由负责终验的人员签字。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联合小组核定其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

② 监理单位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

③ 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名。签名时应填表日期。

14、表尾填写:××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若须加盖公章,则加盖该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的公章。

填表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水利施工企业在施工质量评定表填定中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除大型工程外,大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表格填写没有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的要求进行,有些监理单位给施工项目提供的表样也不规范,甚至错误不少。
2、评定表填表不随工程同步进行,工程结束后,组织内业人员编写,资料严重失实。
3、评定表填表缺少实测数据,不是在现场实测实量,而是按允许偏差范围捏造数字。
4、为了合格工程而评合格,评定表填写数字经不起在现场同实物对照检查,存在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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