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主要针对大型商场、办公楼、宾馆等通用大型项目,医院、学校等特殊用途建筑不在其列。本文是按一般情况提出的要求,各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细节应以国家、地方规范为准。
一、变电所
采用用户变电所供电,变电所供电半径为150~200M(变电所至强电井距离+楼高),超过此半径需增设变电所。单个变电所面积如下:
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由于涉及10KV供电上限问题,需与电气专业咨询,由电气专业进行负荷估算,如确实超过,除上述10KV变电所外,需加设电业35KV变电所,面积约250~350M²(供电部门设计)。以上变电所面积为大致面积,建筑布置不同,面积会有所增减(满足电气理想布置面积可略小)。
变电所完成建筑面标高需高出外地坪150,净高3.4M,下做1000高电缆沟;如层高实在不够,地下室变电所可取消电缆沟,但净高需增至3.8M。变电所不得设于浴室、卫生间、开水房等及其它易积水房间的近邻及下方,不得设于高温及剧烈震源附近,不得设于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附近。地下室变电所需有通往室外汽车道的设备运输通道,通道净宽2000,净高2.4M,如不能满足要求,需设有防水措施、检修运输方便的吊装孔,吊装孔大小约2.5M×3M。如变电所设于地下室,需加设机械通风装置。
二、 弱电中心机房
应预留消防安保中心(使用面积30m²以上,一层,有直接对外门)、有线电视机房(使用面积10m²以上)、卫星天线机房(视甲方要求,使用面积15m²以上,屋顶)、通讯机房(使用面积60~120m²,二层以下)等弱电中心机房。
弱电中心机房如设在一层,正下方有地下室,地下室应设置电缆进线室。机房不应在以下地点:浴室、卫生间、开水房等及其它易积水房间的附近;变压器室、变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空调及通用机房等震动场所附近。机房应做300高防静电架空地板,架空地板至梁底或吊顶的净高应不小于2.6m。如弱电机房设于地下室,需加设机械通风装置。
三、 强弱电竖井
单个强电井面积3~3.5M²,单个弱电井面积3.5~4.5M²(商场弱电井可减小40%),单个电井平面供电半径50M,超过50M需增加电井。以上强弱电井面积均针对建筑面积8000M²以上的建筑,建筑面积8000M²以下的建筑可单独考虑。如利用建筑角落处做全开门式管道井,净宽需保证600以上。某些特殊项目有可能需要设置楼层配电间,约8~12M²,楼层配电间与强电井相邻。
四、 总平面强弱电通道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建筑物与地下室之间、建筑物与红线之间、主干道需要预留各1m宽的强弱电管线通道,局部或末端需保证强电0.5M,弱电1M。道路一侧至少留1m的强电管线通道,用于敷设路灯或其它室外电缆。
强电管线通道占用深度不应少于1.0m,在绿化内敷设不需要设井,在道路上敷设需要设人孔井及手孔井,人孔井及手孔井尺寸由供电局提供。弱电管线通道占用深度不应少于1.0m,不论是否在道路上敷设,均要设人孔井及手孔井,弱电人孔井最大深度可达1.8m。
五、 方案阶段电气专业主要需要征询的部门及内容
1. 供电局:供电方案,进线位置。
2. 电话局:通讯总机房使用面积及位置,进线位置。
3. 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总机房使用面积及位置,进线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