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1-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0 年 1 2 月 1 日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11-2010(附2016年修订版)

一、定义

1.施工缝

指的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后浇筑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先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⑴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⑵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⑶对于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⑷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的范围内。

⑸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⑹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楼梯上三步的位置,并垂直于踏步板。

⑺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mm~500mm的竖壁上。

⑻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2.变形缝

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常会产生变形,导致开裂甚至破坏。变形缝是针对这种情况而预留的构造缝。变形缝可分为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三种。

(1)伸缩缝:建筑构件因温度和湿度等因素的变化会产生胀缩变形。为此,通常在建筑物适当的部位设置垂直缝隙,自基础以上将房屋的墙体、楼板层、屋顶等构件断开,将建筑物分离成几个独立的部分。为克服过大的温度差而设置的缝,基础可不断开,从基础顶面至屋顶延结构断开。

(2)沉降缝:指同一建筑物高低相差悬殊,上部荷载分布不均匀,或建在不同地基土壤上时,为避免不均匀沉降使墙体或其它结构部位开裂而设置的建筑构造缝。沉降缝把建筑物划分成几个段落,自成系统,从基础、墙体、楼板到房顶各不连接。缝宽一般为30~70毫米。将建筑物或构筑物从基础至顶部完全分隔成段的竖直缝。借以避免各段不均匀下沉而产生裂缝。通常设置在建筑高低、荷载或地基承载力差别很大的各部分之间,以及在新旧建筑的联接处。

(3)抗震缝:为使建筑物较规则,以期有利于结构抗震而设置的缝,基础可不断开。它的设置目的是将大型建筑物分隔为较小的部分,形成相对独立的防震单元,避免因地震造成建筑物整体震动不协调,而产生破坏。在抗震设防区,沉降缝和伸缩缝须满足抗震缝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4条规定: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宜避免采用本规范第3.4节规定的不规则建筑结构方案,不设防震缝;当需要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防震缝最小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可采用100mm;超过15m时,6度、7度、8度、9度相应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项规定数值的70%,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

3)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

砌体建筑,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是纵横墙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在设防烈度为八度和九度地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建筑宜设防震缝:

1建筑立面高差在6m以上。

2建筑有错层且错层楼板高差较大。

3建筑各相邻部分结构刚度、质量截然不同。

此时防震缝宽度可采用50-100mm。缝两侧均需设置墙体,一加强防震缝两侧房屋刚度。

防震缝要沿着建筑全高设置,缝两侧应布置双墙或者双柱,或一墙一柱,使各部分结构都有较好的刚度。

防震缝应与伸缩缝、沉降缝统一布置,并满足防震缝的要求。一般情况下,设防震缝时,基础可以不分开。

有很多建筑物对这三种接缝进行了综合考虑,即所谓的“三缝合一”。三缝合一:缝宽按照抗震缝宽度处理;基础按沉降缝断开。

3.结构缝

系指为避免温度胀缩、地基沉降和地震碰撞等而在相邻两建筑物或建筑物两部分之间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等的总称。

4.后浇带

是在建筑施工中为防止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自身收缩不均或沉降不均可能产生的有害裂缝,按照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在基础底板、墙、梁相应位置留设临时施工缝,将结构暂时划分为若干部分,经过构件内部收缩,在若干时间后再浇捣该施工缝混凝土,将结构连成整体的地带。后浇带的浇筑时间宜选择气温较低时,可用浇筑水泥或水泥中掺微量铝粉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强度高一级,防止新老混凝土之间出现裂缝,造成薄弱部位。

5.分格缝

为了减少裂缝,在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刚性保护层仅在表面上作成V形槽,称为表面分格缝。

设置一定数量的分格缝可将单块混凝土防水层的面积减小,从而减少其伸缩和翘曲变形,可有效地防止和限制裂缝的产生。

分格缝应设置在装配式结构屋面板的支承端、屋面转折处、与立墙的交接处。分格缝的纵横间距不宜>6m。屋脊处应设一纵向分格缝;横向分格缝每开间设一道,并与装配式屋面板的板缝对齐;沿女儿墙四周也应设分隔缝。其它突出屋面的结构物四周均应设置分格缝。

6.温度缝:即伸缩缝。

7.诱导缝:诱导缝是上海地铁采用的一种方法,在原设置伸缩缝的地方作好防水处理,并在结构受力许可的条件下减少这部分(1m左右)位置上的结构配筋,有意削弱这部分结构的强度,使混凝土伸缩应力造成的裂缝尽量在这一位置上产生。采用这一措施后,其他部位混凝土裂缝明显减少,这一方法虽有一定效果,但尚不能令人满意。

二、区别与联系

1.伸缩缝和后浇带:

伸缩缝的设置距离一直是防水工程界关心的问题,目前就这一问题的探索和实践一直十分活跃,但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

国外对伸缩缝间距的规定有三种情况,一是前苏联、东欧、法国等国家,规定室内和土中的伸缩缝间距约为30~40m,而英国规定处于露天条件下连续浇筑钢筋混凝土构造物最小伸缩缝间距为7m;二是美国,没有明确规定伸缩缝的间距,而只要求设计者根据结构温度应力计算和配筋,自己确定合理的伸缩缝间距;三是日本,虽有要求,如伸缩缝间距不大于30m,施工缝间距为9m,但设计人员往往按自己的经验和各公司的内部规定进行设计。国内规定伸缩缝间距为30m,但由于地下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而在城市中建设的地下工程工期往往有一定的要求,加上多设缝以后缝的防水处理难度较大,因此工程界采取了不少措施,如设置后浇带、加强带、诱导缝等,以取消伸缩缝或延长伸缩缝的间距。后浇带是过去常用的一种措施,这种措施对减少混凝土干缩和温度变化收缩产生的裂缝起到较好的抑制作用,但由于后浇带需待一定时间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故对工期要求较紧的工程应用时受到一定限制。加强带是工程界使用的一种新的方法,它是在原规定的伸缩缝间距上,留出lm左右的距离,浇筑混凝土时缝间和其他地方同时浇筑,但缝间浇筑掺有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宝鸡、沧州、济南等地采用这种方法后,伸缩缝间距可延长至60~80m。哈尔滨在混凝土中采用掺FSl01外加剂措施后,伸缩缝间距达到80~100m。

2.变形缝:

伸缩缝、防震缝基础部位可不断开;沉降缝基础部位必须断开;

3.施工缝与后浇带:

施工缝和后浇带基本不属于同一范畴,关联在于设置后浇带会人为的形成施工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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