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雨篷】【防坠落】

一、《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自2017年6月1日实施

4.1.7 宿舍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4.1.7 为防止物体坠落伤人,公共出入口上方应设置具有抗冲击强度的雨篷或防护挑檐。

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自2016年11月1日实施

4.1.15 建筑室外出入口应设雨篷,雨篷挑出长度宜超过首级踏步0.50m以上。

三、《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5.1.2 建筑物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2 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主要出入口处,应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并应设雨篷。

四、《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2014,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4.1.7 旅馆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明显的导向标识,并应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
2 应满足机动车上、下客的需求,并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车道或多车道;
3 出入口上方宜设雨篷,多雨雪地区的出入口上方应设雨篷,地面应防滑;

五、《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6.1.3 养老设施建筑的出入口、入口门厅、平台、台阶、坡道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入口门厅处宜设休息座椅和无障碍休息区;
2 出入口内外及平台应设安全照明;
3 台阶和坡道的设置应与人流方向一致,避免迂绕;
4 主要出入口上部应设雨篷,其深度宜超过台阶外缘1.00m以上;雨篷应做有组织排水;

六、《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5.6.2 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6.1.3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七、《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5.2.4 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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