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GB 50116-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至今,消防验收中遇见种种新问题导致验收不通过,以下10条的变动是消防验收的重点。

1、主机:无论国产还是进口的,所带的探头,按钮及模块总数,不能超过3200点,超过此数,应增加主机。

2、水泵,风机:都不允许用变频方式启动,都得是一步直接启动,其控制柜里面不允许加变频器。

3、回路:编的最大号不允许超过200,超过此数,另加回路。且在回路上应加隔离器,一个隔离器只能带32个点。

4、模块:不允许装在强电配电柜(箱)内,应装在专用模块盒里。

5、大楼:无论有多少个声光报警器,无论有多少个广播,在火灾时候都应全部启动,应让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角落都同时知道发生了火灾,以便快速撤离。

6、消防联动24V电源:无论距离有多远,在现场用万用表测量,电压不能低于22.8V,如低于此数,应在现场另加24V电源。

7、施工人员:以后穿24V电源线时,都应穿耐火型铜芯线,就是NH开头的线,截面不低于1.5平方,信号线可以降低要求,用阻燃型的,就是ZR开头的。

8、火灾时:普通动力电,自动扶梯,排污泵,康乐设施,厨房用电等应立即切断;而另外的正常照明,生活水泵,安防系统,客梯等,应延迟切断或者手动选择性切断,以利于人员疏散。

9、厂家编联动关系:不应再用一个探头来联动消防设施,应用该区域内的任两个探头或者任一个探头加任一个手报来联动启动。

10、住宅楼:住户内入口处的1.3~1.5处,都应装家用的独立报警系统,在卧室及厨房内应设置烟感探测器及可燃气体探测器。

以上都是规范中特别强调的东西,都是在以后的施工中和消防局重点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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