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际Landscape Architecture
(LA)学科为国人逐渐熟悉后,景观建筑学、景观规划设计、景观设计、景观学等专业术语异军突起,并产生了“园林”和“景观”名称上的争论。其结果不仅是业内人士之间的隔阂,而且在回答“园林和景观有什么区别?”时,大部分业内人士都会陷入“说不清,理还乱”之中。专业人士尚且如此,社会大众对此的认知自然更是混乱。

  赞同“园林”和“景观”两方之间发生名称之争后,笔者听到过三条解决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一统天下,本着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学科统一发展的大局,一方毅然放弃。

  第二条途径是一主一辅,为主的一方对应于完整的LA学科,为辅的一方对应LA学科的一个局部。

  第三条途径是各得半壁江山,将LA学科内容一分为二,由两方共同承担一部分。学科名称则另谋新名,比如景观园林。

  从现实来看,三条途径都不理想,而且最令人着急的是,居于同一学科内的两方认同感下降,争辩胜于交流,揭短胜于取长。

  基于以上情况,笔者建议采用另一条途径——“一学两名,平行发展”。也就是说,两方都以完整LA学科为目标去发展建设。这条途径的核心是相互尊重。

  尊重历史。园林、风景园林、造园、景观建筑学、景观规划设计、景观设计、景观学……,这些名称本身就是本学科在中国曲折发展的见证。譬如在工科院校中形成建筑、城市规划、园林的三位一体学科结构历经数十年探索和努力,但1996年工科的风景园林专业又被并入城市规划专业……园林是中国本学科的渊源所在,世人皆知,要传承,要发扬。但历史也证明景观绝非节外生枝,而是时势造就。本学科能借助社会需求之大势在逆境中奋起,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景观功不可没。就两方在本学科艰苦发展历程中的贡献而言,值得相互尊重。

  尊重现在。目前赞同“园林”和“景观”两方都认为自己与国际LA学科对应,这是件好事,有这么多人为同一个学科、为同一个目标在努力。而且,学科发展以教学、科研和实践单位为载体,这些单位的名称本来就是不同的,不论取名园林,还是称作景观,只要互相尊重和认同是在为同一项事业而努力,就是伙伴,而不是对手。首届国际景观教育大会即将于今年10月28日在同济大学召开,前来交流的就有以园林、景观、环艺、旅游等为名的国内外六十多所院校和系所。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可以使该学科快速全面发展。

  尊重未来。既然是同一学科,分只是暂时的,分久必合。在暂时的一学两名的状态下,竞争也是必然的,但要鼓励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避免互相贬低的恶性竞争。分久必合,如何合?本学科的成熟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合”取决于两方未来对本学科的贡献。尊重未来就是要尊重这一客观规律,两方均以积极、客观地态度,在良性竞争中,赢得自己在本学科中的地位,共同促进学科体系的完善。

  既然名字不必讨论了,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讨论集中在真正急需探讨的问题上,那就是:对应于国际LA学科,在当代中国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背景下,本学科的目标、学科背景、实践范围等。

  以刘滨谊教授领衔的同济大学景观园林规划设计学科团队在同济大学48年的园林景观教育积累基础上,提出本学科高等教育的思考,供各界指正: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三者构成了三足鼎立,缺一不可的人类聚居环境规划设计学科体系。就相同性看,三者的目标都是创造优良的人类聚居环境,都是将人与环境的关注处理落实在具有空间分布和时间变化的人类聚居环境之中。所不同的是专业分工:建筑学侧重于聚居空间的塑造,专业分工重在人为空间设计;城市规划侧重于聚居场所(社区)的建设,专业分工重在以用地、道路交通为主的人为场所规划;景观侧重于聚居领域的开发整治,即土地、水、大气、动植物等景观资源与环境的综合利用与再创造,其专业分工基础是场地规划与设计。

  景观学实践范围涉及景观资源保护利用、人居环境营造、户外活动管理等领域,包括:国土、区域、乡村、城市等一系列公共性与私密性的人类聚居环境、风景景观、园林绿地。

  景观学专业人才的作用和目标是运用景观策划、规划、设计等专业知识技能,保护与利用自然与人文风景景观资源;创造与养护优美宜人的户外为主的人居环境;组织安排良好的游憩休闲与旅游活动。

  景观学学科背景包括环境空间艺术、环境生态绿化、人类环境活动行为等方面。景观学专业核心知识是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其相关专业及知识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环境艺术、地学、环境科学、社会学、心理行为科学、管理学等。

  最后,期待大家将目光集中到学科的实质内容上来,“园林景观是一家,同舟共济谋发展”将是本学科的主旋律。

园林造景艺术学习方法的反思

摘要:中西园林造景艺术学习方法是具有差异性的,对造景艺术学习方法的研究工作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以“师法自然”为原则的中国园林自然观的理念必将得到弘扬。

关键词:风景园林 学习方法 差异 师法自然

  园林作为一门学科专业纳入教学体系最初始于西方,从1901年哈佛大学开设世界上第一个Landscape
Architecture专业以来,已有100多年历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课程体系。我国在50年代开设园林专业的时候也基本上沿用了西方的课程体系。随着时代的改变,虽然有所改进,也是更加与西方接近。其实,课程体系的安排就是学习过程的安排。从这一点上看,中国现代园林与西方已没有多大的区别。此处要谈中西园林造景艺术学习方法的差异,只有也只能从中国传统园林和西方园林的角度谈。

  任何造景方法,造景风格的形成与继承都有其学习的方法和过程,这些方法和过程的不同就会导致风格的不同。学习造景不应只是学习现有的造景方法,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如何学习造景的方法,并在这一方法的指导下去经历学习的过程,才可能真正理解前人的造景方法,形成自己的造景方法。中国传统园林与西方园林之所以呈现出如此大的差别,当然有各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很少提及,那就是学习方法的差异。中国现代园林与西方园林在形式上已越来越接近,这与他们学习方法的接近是分不开的。

一、中西园林造景艺术审美观念的差异

  关于中西园林美学思想的差异,彭一刚先生在他的《唯理与重情——中西园林美学思想比较》一文中作了非常精辟的论述。“中国园林之所以呈现出如此截然不同的风貌,这自然要归因于不同的造园观念和美学思想,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对自然美所持的态度”。西方在造景形式上更强调人工美,“立足于用人工方法改变其自然状态”,而中国传统园林则力求洒脱自然,“虽由人作,宛如天开”。

  西方把“自然美”与“艺术美”分开,认为自然美是有缺陷的,理应按照人的意志加以改造,才能达到完美的境地。因此黑格尔认为中国传统园林是一种杂乱无章的自然物的堆砌。中国人却没有把自然美和艺术美明确分成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是寻求自然界中能与人的审美心情相契合并能引起共鸣的某些方面。在植物的应用上,西方是对这种自然材料人工化,中国是对它拟人化,即自然的人格化。孟兆桢先生也曾说过:“园林之至理在于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恰恰道出了中西园林各自的长处,中国传统园林强调把人的性格和情感溶入自然,西方园林强调对自然的人工化,体现人的意志。

  由于对待自然美所持的态度不同,西方造园刻意追求形式美。形式美既然能够抽象概括成为法则,便有章可循,并且显示出一种规律性和必然性,凡是具有规律性的东西都能给人以清晰的次序感。中国则倾心追求意境美,所讲的是含蓄,虚幻,藏而不露,言外之意。这自然也是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和观念使然。西方造景企图用一种程式化和规范化的模式来确定美的标准和尺度,可以说是“唯理”的。中国则是“重情”的,希望通过造景艺术来抒发思想感情,甚至把人的情感附加在自然材料上。如果说西方园林造景追求形式是为了“悦目”,那么中国传统园林造景追求意境是为了“赏心”。

二、中西园林造景艺术学习方法的差异分析

  正由于西方对待自然美的态度不同,也就导致了学习造景的方法不同,这种不同必然导致最后结果的不同。虽然西方和中国都认为“自然美”是“艺术美”的素材和源泉,但西方认为自然有缺陷,需要人工改造,同时又企图用一种程式化和规范化的模式来给这种人工改造过程确定美的标准和尺度,于是有了以形式美法则为核心的形态美原理,这一原理概括了许多规律化的模式和规范化的概念术语,如:黄金分割,强调统一、秩序、均衡、对称,推崇圆、方形、直线……以至后人在学习设计之前都得从这些原理开始,特别自德国的包豪斯学院建立以后,几乎所有设计领域的基础课程都有构成艺术,而构成艺术就是形态美原理的具体化。这一学习方法确实对设计艺术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包括园林设计。这种学习方法对培养设计人员的审美感觉,理解形式美规律,训练设计思维都有非常重要的帮助,时至今日一直在延用,中国现代园林专业的学习也一样。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现代造园形式与西方有很大相似的一个原因吧。

  中国自古以来都崇尚自然,在哲学上有“天人合一”观念,老子曾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艺术上一直提倡“师法自然”,认为自然是艺术的源泉。同时,把“自然”作为审美的参照标准,“虽由人作,宛如天开”说的就是此意。古人作山水画必先游览名山大川,从自然山水中领略自然美的精华,然后才能“胸有成竹”。西方绘画多从人工的几何体素描开始。中国传统园林是受中国山水画影响的,因此在造园领域也一样强调“师法自然”。由于造景主要是运用自然材料,造景方法上更多是以自然景观为参照,甚至有时是模拟自然。这种学习方法不像西方的那样“有理可据”,那么严谨、理性。向自然学习的方法是一种感性的思维活动,而且因人而异。当然也总结了一些经验性的造景方法,这只是这一方法实践的结果,都来自自然。通过从自然界学习造景这一过程,人们得到的不仅只是一些具体的造景方法,更重要的是个人审美感觉的培养和锻炼,也是美感材料积累的一个过程。这种“培养、锻炼”和这一“过程”才是“师法自然”最重要的内容。一个现成的“如何造景的方法”与“如何学习造景的方法”相比,后者更有意义,这就像“金子”之与“会指石成金的手指头”。

三、中国传统园林中学习造景方法的困惑

  中国园林在经过古典园林的高峰之后,也受到了西方形式美原理的影响,现在又经历着生态原理的指导,但却没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园林形式。可以说中国现代园林追求于“形——形式”,忽略于“意——意境”,浅薄于“理——生态原理”。

  虽然中国园林有上千年历史,但真正的园林理论并不多见,大多是建立在师徒口传技艺上。这种师传徒的过程,虽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但同时也是一个学习方法衰退的过程。在实践中积累可以不断的提高,但是这种实践随着专业化程度的加强,越来越局限在一定的专业领域。以郑元者
“艺术起源应理解为复数”的观点来看,显然在它发展的同时,离其“源”也就越来越远。如果不经常返回其“源”来学习的话,它的发展速度就会减慢,他的创作方法就越来越贫乏。

  任何艺术都有其历史延续性,但在历史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断层或失传,在封建社会背景下发展到顶峰的中国传统园林,在封建制度瓦解之后,失去了它的社会背景。“五.四”之后,由于西方文化的冲击,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学习方法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园林艺术的文化背景也越显淡漠。人们更加注重对实用性强的新形式的接受,少了对传统的研究和继承。也由于后人对古代文化传统了解的深度不够,传统园林艺术就越显曲高和寡。再加上为少数人服务的古典园林形式不能满足大众化的功能需求,而被冷落。于是传统园林的创作方法和学习方法逐渐被西方的模式所代替。可以说传统园林对现代的影响已只剩下一些形式的模仿和照搬。传统园林艺术得不到充分理解和发展,传统的学习方法得不到继承和改进,就不可能有现代中国特色的园林,这正是当前中国园林的困惑。

四、“师法自然”重在过程的体验和观念的建立

  中国传统园林在“师法自然”观念的指导下创造了辉煌,这值得起我们总结、研究和借鉴,但仅仅停留于此地就难以发展。我们应立足于“借古开今”,因为传统园林毕竟是“流”,我们应抱着学古而不泥古不化的思想。几十年以古人画迹为师的大画家王原祁,后期去过北方伊洛和终南山以及南方豫章,由于接触大自然而新鲜无比,在画跋中写道:“方信古人得力,以天地为师也”。传统园林创作是自然山水的艺术概括和艺术再现。大自然是其创作之“源”,为了创作具有时代特色的园林仅停留在“流”是远不够的,若停留在“流”则如石涛批评的“纵逼似某家,亦食某家残羹耳”,所以必须探其“源”,以“造化”为师,才可能有新的突破。石涛说:“笔墨当随时代”,当前重提“师法自然”应立足于现代。现代人对“自然”这一概念的理解已与古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古代对“自然”的尊重是哲学(包括美学)意义上的,西方现代对“自然”的尊重更多是生态意义上的。随着人们对环境的要求的提高,科技水平的发展,“师法自然”除了像古人师法其形、师法其意之外,更应师法其理。生态法则本身就是一种自然法则。

  前人的经验技法固然可贵,但师法自然的学习过程更为重要。随着城市化的加剧,人们与自然的距离就越远,“自然”作为园林艺术的“源”,离之越远,经验与技法就越专,这就像在钻牛角尖。如果一个园林工作者没有对自然的真正体验,没见过真正的溪流,何以理水?没登过天然的山峰,何以叠山?不了解植物的生存环境,又如何运用植物?于是就只有照着前人的做。即使接触过大自然,如果不抱有“师法自然”的观念,是无法真正体会自然之“理”的。

  西方园林为何后来影响那么大,除了它有易于掌握和易于理解的形式美规律、程式化的表现技法与设计思维训练方法外,还有以“形式美”为审美参照的审美参照体系。要想提倡“师法自然”,就必须提高“自然美”的美学地位,建立以“自然美”为审美参照的审美观念。

参考文献

[1] 孙筱祥.中国山水画论中有关园林布局理论的探讨[J].园艺学报,1964,3(1).

[2] 吴肇钊.夺天工——中国园林理论.艺术.营造文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7.

[3] 彭一刚.中国古典园林分析[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12.

[4] 彭一刚.感悟与探寻[M].天津大学出版社.

[5] 郑元者.艺术之根——艺术起源学引论[M].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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