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生土结构农村房屋是指未经焙烧的土坯、灰土和夯土(在模具内经夯实形成的土墙)承重墙体的房屋。


1.2
生土结构农村房屋应建在地势较高或较干燥的地方,室外地面能随着天然地形排除雨水或在房屋周围挖排水沟排除雨水。

1.3生土结构农村房屋宜采用双坡屋面;坡屋面的坡度α不宜大于30°;屋面宜采用瓦屋面。

1.4生土结构农村房屋的开间不宜大于3.2m,每间之间均应有横墙。

1.5夯土承重墙

1、夯土墙的最小厚度:外墙为370mm,内墙为240mm。

2、夯土墙在上下层接缝处宜设置木杆、树枝、竹片等竖向拉结材料。

3、夯土墙土料中宜掺入砂石,砂石重量不宜超过25%。

4、夯土墙应分层交错夯筑,夯筑应均匀密实,不应出现竖向接缝通缝,纵横墙应咬槎夯筑。

1.6土坯承重墙

1、土坯墙的最小厚度:外墙为300mm,内墙为240mm。

2、土坯墙砌筑泥浆不宜过稀,应随拌随用。泥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泌水现象时,应重新拌合。砌筑泥浆内宜掺入适量的稻、麦草节。

3、土坯墙墙体的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咬槎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其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宜超过1.2m,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

4、土坯墙砌筑时采用错缝卧砌,泥浆应饱满。土坯墙接槎时,应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平整、密实,并填实泥浆,保持泥缝平直。

5、土坯墙在砌筑时应采用挤浆法、铺浆法,不得采用灌浆法。严禁使用碎砖石填充土坯墙的缝隙。


1.7
各类土墙从基础顶面至室外地面以上500mm及室内地面以上200mm应采用混合砂浆砌筑的毛石、片石或砖砌体,并采取防潮措施。


1.8
各类土墙的外墙四角和内外墙相接处,应设置荆条、藤条、竹片、苇杆等韧性好的条材作为拉结材料,沿墙高每隔300mm设置一层,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000mm。

1.9农村房屋外墙应做抹灰面层,面层施工应在墙体干燥后进行。

1.10各类土墙墙内不宜设烟道,烟道应附墙外砌,并与墙同时砌筑。

1.11各类土墙与基础、与屋架的连接,见《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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