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50016-2014
6.7.1
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₂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B₃级保温材料;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2,GB 50016-2014
6.7.2(强)
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2
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₁级的保温材料。
3
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₁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3,GB 50016-2014
6.7.3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₁、B₂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无空腔的复合保温结构体系时,由两侧保护层和中间保温层共同组成的墙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采用B₁、B₂级保温材料时,保温材料两侧的保护层需采用不燃材料,保护层厚度要等于或大于50mm。
本条所规定的保温体系主要指夹芯保温等系统,保温层处于结构构件内部,与保温层两侧的墙体和结构受力体系共同作为建筑外墙使用,但要求保温层与两侧的墙体及结构受力体系之间不存在空隙或空腔。该类保温体系的墙体同时兼有墙体保温和建筑外墙体的功能。
“结构体”,指保温层及其两侧的保护层和结构受力体系一体所构成的外墙。)
4,GB 50016-2014
6.7.4(强)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GB 50016-2014
6.7.5(强)
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A级: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₁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₂级。
2
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₁级;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₂级。
6,GB 50016-2014
6.7.6(强)
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₁级。
7,GB 50016-2014
6.7.7
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₁、B₂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采用B₁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₁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2
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6.7.7~6.7.9
这三条主要针对采用难燃或可燃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以及有保温材料的幕墙系统,对其防火构造措施提出相应要求,以增强外保温系统整体的防火性能。
第6.7.7条第1款是指采用B₂级保温材料的建筑,以及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₁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8,GB 50016-2014
6.7.8
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按本节规定采用B₁、B₂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
9,GB 50016-2014
6.7.9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0,GB 50016-2014
6.7.10
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₂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不应低于B₁级。采用B₁、B₂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₁、B₂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
10,GB 50016-2014
6.7.11
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₁或B₂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12,GB 50016-2014 6.7.12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₁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