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是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与救援使用且具有一定功能的电梯。
消防电梯通常都具备有完善的消防功能:1,它应当是双路电源,即万一建筑物工作电梯电源中断时,消防电梯的非常电源能自动投合,可以继续运行;2,它应当具有紧急控制功能,即当楼上发生火灾时,它可接受指令,及时返回首层,而不再继续接纳乘客,只可供消防人员使用;3,它应当在轿厢顶部预留一个紧急疏散出口,万一电梯的开门机构失灵时,也可由此处疏散逃生。4,消防电梯一般需要层层停靠,上面住宅下面商业时,住宅的消防电梯前室在商场层平时不开门,火灾时可开门停靠。5,有条件的消防电梯可以出屋顶。
对于高层民用建筑的主体部分,楼层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一台消防电梯;超过1500平方米,不足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两台消防电梯;每层面积超过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三台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的竖井应当单独设置,不得有其他的电气管道、水管、气管或通风管道通过。消防电梯应当设有前室,前室应设有防火门,使其具有防火防烟功能。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宜小于800公斤,轿厢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1.5米,其作用在于能搬运较大型的消防器具和放置救生的担架等。消防电梯内的装修材料,必须是非燃建材。消防电梯动力与控制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消防电梯的门口应设有漫坡防水措施。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有专用电话,在首层还应设有专用的操纵按钮。
一:GB 50016-2014
5.5.23(强)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二:GB 50016-20145.5.28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²,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三:GB 50016-20146.4.3
(强)
防烟楼梯间前室可以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当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m²;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m²。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确有困难直接面向前室开启时该如何处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开启方向不限,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尤其是消防电梯前室与普通电梯前室共用时更应该如此。)
四:GB 50016-2014
7.3.1
(强)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消防员从楼梯攀登的有利登高高度一般不大于23m。///“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应设置消防电梯,主要指当建筑的上部设置了消防电梯且建筑有地下室时,该消防电梯应延伸到地下部分;除此之外,地下部分是否设置消防电梯应根据其埋深和总建筑面积来确定。)
五:GB 50016-2014
7.3.2
(强)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对于有多个防火分区的楼层,即使一个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梯受阻难以安全使用时,还可利用相邻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人数面积较少的地下室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1台消防电梯。标准楼层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共用??)
六:GB 50016-20147.3.3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的丁、戊类厂房。
七:GB 50016-20147.3.4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八:GB 50016-2014
7.3.5(强)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应符合本规范第5.5.28条和第6.4.3条的规定;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1,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不需要前室。
2,消防电梯为火灾时相对安全的竖向通道,其前室靠外墙设置既安全,又便于天然采光和自然排烟,电梯出口在首层也可直接通向室外。
3,一些受平面布置限制不能直接通向室外的电梯出口,可以采用受防火保护的通道,不经过任何其他房间通向室外。该通道要具有防烟性能。)
九:GB 50016-2014
7.3.6(强)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十:GB 50016-20147.3.7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十一:GB 50016-20147.3.8
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每层停靠;2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3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4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5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6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7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十二:GB 50016-2014
8.5.1
(强)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buildingsGB 50016-2014(2018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第3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16-2014(201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