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住宅走廊上的前室门的开启方向问题。—因为住宅人员少,为减小公摊面积,常见住宅走廊的一部分作为前室使用,因此走廊上的前室门只能单向开启,之前审图与消防都认可。目前,《住宅设计规范》第6.2.5条,要求“前室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作为强条出现。如何掌握?

答: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住宅户门一般应外开。开向走道的住宅户门方向不限,一般也是外开。

附条文规定:

1,GB 50016-2014
5.5.27(强)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居住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有自然排烟和机械防烟两种形式。当设机械防烟形式时,就应该具有联动控制功能,此时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GB 50096-2011 6.2.5 (强)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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