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原来的住宅规范的疏散是根据老规范制定的。新建规颁布后,原来的住宅规范的疏散部分应按建规的精神执行。

一:单多层住宅防火设计要点: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包括社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4,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5,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

6,住宅建筑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7,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二:二类高层住宅防火设计要点:


1,建筑高度,大于27米,但不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包括社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一个单元可仅仅楼梯通屋面,期待权威解读)。

4,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6,住宅建筑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7,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8,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三:一类高层住宅防火设计要点:


1,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包括社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此类住宅楼是否允许,两个楼梯间共用首层大厅疏散?)

3,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4,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6,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7,住宅建筑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8,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9,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附条文:


一,GB 50016-20145.1.1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民用建筑的分类

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二,​GB 50016-2014
5.5.25(强)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三,GB 50016-2014
5.5.26(强)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5.5.26

​​(对于只有1个单元的住宅建筑,可将疏散楼梯仅通至屋顶。此外,由于此类建筑高度较高,即使疏散楼梯能通至屋顶,也不等同于2部疏散楼梯。为提高疏散楼梯的安全性,本条还对户门的防火性能提出了要求。)

​四,​GB 50016-2014
5.5.27

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3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五,​GB 50016-2014
5.5.30(强)

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


六,​GB 50016-20145.5.31(强)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七,​GB 50016-20145.5.32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
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八,​GB 50016-20146.7.5(强)

住宅建筑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九,​GB 50016-20146.7.7

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2
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十,​GB 50016-20147.3.1(强)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应设置消防电梯。


十一,​GB 50016-20148.5.1,(强)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十二,​GB 50016-2014A.0.1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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