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设发(2015)19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设计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
《提升住宅品质设计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已经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2015年7月20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印发《要点》的重要意义
设计阶段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决定了工程投资价值的80%左右,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设计阶段的工作对于提升住宅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基础作用。《要点》从规划设计、单体设计、建筑设备、科技应用、常见问题治理等方面对住宅设计工作提出要求,《要点》的印发是我市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解决常见问题和提升住宅品质的重要举措,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印发《要点》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设计工作,认真抓好《要点》的贯彻落实。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一)设计管理。设计单位要加强设计管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坚持“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为内容的三级审核制度,建立单位内部、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沟通学习交流机制,切实提高设计水平;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消防、常见问题设计专篇制度,确保设计质量,为社会提供高质量产品与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积极推行社会投资项目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二)施工图审查。审查时,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3]87号)为依据,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对《要点》涉及到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违反《要点》相关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有强制性要求的,以违反强制性条款认定,没有强制性要求的,以违反普通条款认定。
(三)变更管理。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由原设计企业承担;原设计企业无法承担或经其书面同意,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修改;设计文件内容需做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报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四)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施工,严禁以没审查或审查没通过的施工图为依据进行施工;涉及变更施工时,必须先进行设计变更,其中重要事项须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然后才能变更施工,严禁没有设计变更直接进行施工。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宣传提高设计水平对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义,组织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本部门有关人员深入学习《要点》,增强提高设计水平的责任意识与业务本领。特别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围绕提高住房品质这项中心工作,全面学习各级住建部门近几年提出的节能、节水、绿建、解决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等设计专篇制度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服务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能力。
2015年7月30日
提高住宅品质设计要点
一、规划设计
居住区设计应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分期建设,为商品化经营和社会化管理创造条件,以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一)居住区设计要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等因素,结合现有水域、地形、地貌、植被、道路、构筑物等元素,适应居民生活活动规律,解决好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套、物业管理等要求,合理进行小区规划设计。
(二)居住区设计要合理控制各项指标,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小于35%,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设置充分的地上、地下停车空间;合理布置交通流线,做到人车分流;根据地形、气候、土地规模、周围环境及城市交通系统,选择合理出行方式;竖向设计合理,确保小区雨水排放顺畅并最大限度收集利用;合理布置商业等非居住建筑,减少对居住环境影响。
(三)居住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配套建设,合理布置幼儿园、商业、餐饮、绿化、物业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活动空间、非机动车停车区等附属设施。充分结合新能源推广利用,在非机动停车区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充电位。
二、单体设计
单体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规范和地方相应规定要求,适当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合理布置无障碍套型,进行精细化设计,满足居民生活习惯要求。
(一)套内空间
1、合理布置使用功能,室内流线便捷流畅
套内设计应正确处理好室内功能的空间关系,满足各功能分区要求,做到动静分区、洁污分离,确保住宅功能良好、舒适、安全。住宅设计应使室内流线顺畅,交通面积集中、紧凑,减少干扰,切实提高室内空间利用率。
(1)合理分室,适当划分会客、就餐、休息等不同功能区域。
(2)有条件的入户处应设门厅或玄关,实现由户外进入户内的过渡作用。
(3)优化储藏空间设置,结合套型在合适位置设置储藏空间,注意集中与分散储藏相结合,保证一定储藏面积。
(4)尽量减少交通面积,或使交通空间功能多样化,达到充分利用目的。
2、厨房、卫生间布局合理
厨房、卫生间位置合理布置,较好地满足使用要求。厨房位置力求接近户门,便于食品、蔬菜及垃圾进出,与生活阳台和餐厅等空间联系方便,减少对其它房间干扰;卫生间位置、数量应根据户内面积大小合理确定,设计两个卫生间时,一个靠近卧室区,一个靠近起居区,保证主客两便;卫生间宜干湿分离,减少干扰,同时便于洗衣机、热水器布置。厨房燃气管道位置应便于空间布置利用。
3、空间层高适当,装修简洁明快
根据气候分区、结构选型、采暖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层高,层高不宜低于2.9米。 积极推行精装修交房,精装修材料及施工工艺均应符合国家相应要求。装修应美观、明快、大方,切实提高居住品质与文化氛围。
4、门窗设计
根据外门窗不同使用部位、高度,对外门窗抗风压、水密、气密、保温、采光、空气隔声等性能做出不同要求。根据建筑物使用层数选用合理开启方式。对临空外窗、凸窗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并考虑美观要求。面临走廊、凹口、共用上人屋面窗应避免视线干扰,向走廊开启门窗不应影响走道疏散。户门选用应具备保温、防盗、隔声、节能等功能。向外开启户门不应妨碍公共走道及相邻户门开启。建筑内开窗位置及高度应充分考虑内部家具、洁具、空调室外机布局,避免相互影响。
外门窗工程设计及产品质量应按照《山东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建筑外窗工程须进行专项设计,应对外窗与墙体及保温工程衔接部位进行细化设计和设计交底。对影响外窗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建筑节能的变更事项,必须重新申报施工图审查,严禁为降低成本随意进行变更设计。
5、重视空间利用
应重视入户过渡空间、交通通廊、卫生间前室、顶层坡屋顶等空间利用,增加室内有效面积。
(二)共用部分
住宅公共出入口处应设置与居住户数匹配的公共门厅,合理选配电梯台数与载重量,综合考虑装修、搬家等需求设置公共通道,公共出入口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1、公共出入口设计
公共出入口处应有醒目标识。十层及十层以上高层住宅,其入口处应设置与户数匹配的入口门厅,其他宜设门厅。
交通布置合理,交通疏散明确快捷,管井、风井面积合理,便于检修。应有效减小公摊面积比例,提高住宅面积利用率。
2、合理选配电梯台数与载重量
十二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能容纳担架的电梯;其他设置电梯的住宅,宜设置能容纳担架的电梯。
(三)室内环境
1、应有良好朝向和自然通风条件
根据气候条件,争取较好朝向和通风环境,满足规范规定采光面积要求。着重考虑自然对流通风,有效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
(1)尽量保证各个房间均能对外直接开窗,充分满足居住采光和通风要求。
(2)应设置生活阳台,用于休闲、晾晒衣物等。
(3)主卧室尽量南向开窗,当外侧设置阳台时,进深不宜过大,避免影响主卧日照。
(4)餐厅宜直接采光,以提高就餐环境品质。
(5)卫生间应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卫生间空气质量。
2、隔声、降噪
住宅隔声、降噪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定,并适当提高要求。
住宅建筑的体形、朝向和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噪声控制。在住宅平面设计时,当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噪声源一侧时,外窗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当居住空间与可能产生噪声的房间相邻时,分隔墙和分隔楼板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当内天井、凹天井中设置相邻户间窗口时,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应适当考虑隔音处理,竖向排水管道采用减噪型管材。
(四)立面造型
立面设计应结合平面功能合理设计,充分考虑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等布置,便于安装检修,保证立面协调统一。立面材质及色彩适当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并应符合经济、节能、美观、便于施工等要求。外装构件或突出物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确保安全,地面近楼处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结构选型
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抗震性能,选用合理的结构形式,尽量避免采用抗震性能差的如异形柱框架、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高位框支转换等结构形式。
三、建筑设备
(一)给排水
1、供水系统应设置自来水、中水、直饮水三套供水管道。
2、住宅套内应按洗衣机位置设置洗衣机排水专用地漏或洗衣机排水存水弯。当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它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毫米。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代替水封。
3、户门处消防栓箱不得影响户门开启。消防栓箱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住宅规范规定的通道最小宽度。
4、排水立管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设置;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必须采用低噪音管材。
5、如有水房间埋地管道需从门洞口进入,不得穿过防水梁。住宅户内宜设给水总阀门。
6、地下集水坑不应设在住户储藏室内,排水控制阀门不应影响通行,阀门应设在便于操作、维修的地方。水表间宜与地下室热力间合用。
7、水暖管道井内宜设排水地漏。空调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
8、住宅卫生间及厨房应设置热水给水点,阳台用水点处宜预留热水接口。高层住宅阳台宜设置轻便消防水龙接口。
9、机房层水泵应选用低噪声水泵机组;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减震装置;水泵机组基础应设减震装置;管道支架、吊架和管道穿墙、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措施;必要时泵房墙壁和天花板应采取隔音吸音措施。
(二)电气及智能化
1、供配电设计应注意:消防负荷的供电可靠性、低烟无卤型电缆的选用、过负荷保护与导体载流量的配合、载流量计算时校正系数的取值。
2、为防止变配电所电磁辐射对住户的影响,设计时应避免贴邻住户。
3、家居配电箱宜设于户内隐蔽处,其内部设置的过、欠电压保护器应带自恢复功能。
4、住宅内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应躲开暖气片、水管、衣柜等设施,并且与弱电插座间隔不少于300毫米,空调插座位置应合理布置,注意与空调过墙管配合。电热水器、洗衣机、空调、厨房电源插座型号宜选用自带开关控制型。
5、充分采用高效光源及其他节能措施,户内照明应尽量采用暖色光。
6、带洗浴的卫生间照明回路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浴霸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做好防雷、接地特别是浴室局部等电位联结的设计。
7、网络、通信设施应实现光纤到户,设计时应三网融合,平等接入,便于用户自由选择。每户均应设置家居配线箱,并应配置交流电源。按规范要求设置足够信息插座。
8、厨房燃气探测及控制宜由燃气公司统一设置,但燃气管道井(间)内应随报警系统设置燃气探测器及自动关阀装置。
9、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化应用系统,设计时宜根据需要,合理选择各子系统,应能与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部门联网。
(三)暖通
1、居住建筑集中供暖系统应按连续供暖进行设计。散热器供暖系统和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应采用低温热水为热媒,供回水温度、热计量、水力平衡及室温控制等均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2、城市集中供热未覆盖地区,采暖可根据地域实际,采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燃气壁挂炉、电热膜等方式。户式燃气炉供暖应采用全封闭式燃烧、平衡式强制排烟型产品。
3、采用自然通风建筑物,自然通风量计算应同时考虑热压及风压作用。采用机械通风时,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及换气次数应符合规范要求。
4、当采用供热通风达不到人体舒适所需室内环境时,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应根据建筑物规模及当地能源条件、结构、价格以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相关规定,通过综合论证确定。
5、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规范要求。舒适性空调可用新风作冷源时,应最大限度地使用新风。设有机械排风的空调系统,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宜设置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6、空调区要做好气流组织设计,做到送风方式得当,风口布置合理。
四、科技应用
积极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努力提高建筑“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水平,为居民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一)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积极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如地源热泵应用技术、太阳能光热应用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等,推广应用置换式新风系统、智能温湿联控系统、集中式生活热水系统、分户热计量、遥感观测等技术,切实提高住宅节能水平和舒适度。
(二)做好中水回收利用,完善中水系统设计与应用;完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严格采用节水型器具,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三)加强高性能钢筋、高强度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应用,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和应用比例,逐步实现住宅建筑产业现代化。
(四)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减隔震等技术,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五、常见问题治理
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5.1)、(6.12.3),《住宅设计规范》(7.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3.0.5)等条文要求进行防水、防潮、防渗漏设计;参照《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L13J1建筑工程做法适当提高防水房间及屋面防水等级,增加防水设防层数,采用优质防水材料,着重加强排水设计;裂缝等其它住宅常见质量问题,结合临建质发[2014]13号《临沂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手册》要求,依据相关设计规范,实行住宅质量常见问题设计专篇制度,加强设计管理,确保达到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