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是指窗洞口的尺寸 还是指窗的某一扇玻璃的尺寸?

答:如果是是固定扇,应为该扇窗玻璃的尺寸或击碎玻璃后(应为普通玻璃,不应为钢化玻璃等难以击碎的强化玻璃。)窗洞的净尺寸;如果为开启扇,应为开启后窗洞口的最小净尺寸;既无论是开启还是击碎玻璃后供消防人员进入建筑的基本尺寸,不应包含影响消防人员出入的窗框等障碍物。

一,GB50016-2014 7.2.4 (强)

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过去,绝大部分建筑均开设有外窗。而现在,不仅仓库、洁净厂房无外窗或外窗开设少,而且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如商场、商业综合体、设置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的建筑等,在外墙上均很少设置可直接开向室外并可供人员进入的外窗。

而在实际火灾事故中,大部分建筑的火灾在消防队到达时均已发展到比较大的规模,从楼梯间进入有时难以直接接近火源,但灭火时只有将灭火剂直接作用于火源或燃烧的可燃物,才能有效灭火。因此,在建筑的外墙设置可供专业消防人员使用的入口,对于方便消防员灭火救援十分必要。救援窗口的设置既要结合楼层走道在外墙上的开口、还要结合避难层、避难间以及救援场地,在外墙上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设置。)

二,GB50016-2014 7.2.5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本条确定的救援口大小是满足一个消防员背负基本救援装备进入建筑的基本尺寸。为方便实际使用,不仅该开口的大小要在本条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大,而且其位置、标识设置也要便于消防员快速识别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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