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高速磁浮交通车辆的使用条件、基本参数、车辆基本要求、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其内装设备、磁浮走行部、电气系统、悬浮导向系统、紧急制动系统、控制与诊断系统、测速定位系统、空调通风系统、气路系统、卫生及供水系统、通讯与乘客信息系统、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CJT367-2011 1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使用条件 5 

5 车量基本参数 6 

6 基本要求 7 

7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7 

8 车体及其内部装备 8 

9 磁浮走行部 9 

10 电气系统 9 

11 悬浮导向系统 10 

12 紧急制动系统 11 

13 控制与诊断系统 11 

14 测速定位系统 11 

15 空调通风系统 11 

16 气路系统 12 

17 卫生及供水系统 12 

18 通讯与乘客信息系统 12 

19 安全设施 12 

20 试验与验收 13 

21 标志 13 

22 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 13 

参考文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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