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消防电梯应每层停靠,那么商住楼中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是否在商业裙楼需要停层?

答:关于消防电梯层层停靠的问题,争议比较大。商业层因为不满足设计消防电梯的条件可以不停靠,解释说这个层层停靠是指满足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或部位要层层停靠。但是有的坚持不管什么情况要层层停靠,或者在商业层保留住宅核心筒部分消防电梯层层停靠。

GB50016-20147.3.8消防电梯应应能每层停靠;规范本意是在需要的层停靠,或者停靠后有利于消防救援。部分楼层难以停靠或停靠后起不到消防救援的作用的话,强制停靠意义不大,有点刻板或教条,当然设计应尽量创造层层停靠,方便救援的条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如设计未执行要点中非强条的规定,是否可以通过,目前各地处理方式也不一致,本要点的表述是“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要点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这一表述主要考虑既然不是强制性条文,原则上在审查时也不应作为强制要求来执行,可按规范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把握,允许设计单位根据工程设计的实际需要,在不降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行之有效的变通措施来解决问题,但应有充分依据。

此条是普通条文,虽然用“应”字。只要设计人员对此有充分的依据论证或实施有效的变通措施,可以不必执行。所以可以建议只要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设消防电梯问题做了充分论证部分楼层不方便设置,或有相应有效措施,或即使做了也无实际救援意义的。设计人员可以可以灵活掌握。

当然当地图审、消防强行要求的,应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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