冢头镇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距离郏县县城13公里(图1),交通便利,地势平坦。据记载,冢头镇始建于汉代。汉高祖刘邦的贵姬“薄姬”葬于此地,并因此发展为数百人的集镇,后称冢头。冢头古镇依靠蓝河发展,分东、西两个堡寨。明清时期这里曾是许昌至洛阳、禹州通往南阳的两条官道交汇处[1]。

  冢头古镇是因商成镇的典型,万里茶道穿镇而过,时至今日,在道路两旁仍然分布着数十家传统茶馆。目前,冢头明清建筑群保存有32处不可移动文物(图2),多分布于冢头镇内老街两侧。古镇内也有像大王庙、谷家大院、刘斯和宅院等保存较完整的历史建筑。这些建筑按照使用功能大致可以分为临街商业店铺、传统合院、公共建筑等。其中传统合院多是采用青砖、灰瓦、红石装饰,公共建筑和部分临街商业设前檐。

  1 冢头古镇明清建筑群建筑特色

  冢头古镇地处伏牛山北部余脉向豫东平原过渡地带,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海拔在120米左右。属于温暖性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周边有张寨山、伞盖山、紫云山等山脉[1]。这些山脉盛产红石,如张寨山山石皆为红色,山上有多处采石场,因此在当地的建筑门窗及细部构建上,红石成为了建筑的一种主要装饰,与青砖灰瓦在色彩和质感上形成了丰富的对比。特定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影响了冢头古镇明清建筑群建筑的承重、保温、防雨、防潮等构造做法。

  现存冢头明清建筑群多以地方传统合院为主,有一进院落、多进院落、多进院落并列布置等多种组合方式。建筑主次分明,讲究尊卑等级秩序。建筑高度遵循“前不压后、右不压左”的高度控制,形成了“前厅堂、后楼院”的基本形式,建筑单体通常以三间五架为主。

  2 传统民居营造技术

  冢头明清建筑群的营造就地取材,如木材直接采用当地的槐树、柏树、榆树等密度稍大的乔木,砖瓦也在当地直接烧制而成。随着当地商业贸易的发展,各地不同的传统民居做法,也流入到冢头古镇。在工匠的借鉴与创新下,冢头明清建筑群南北风格并存,类型多样。

  目前冢头明清建筑群较完整的保留了明清时期,豫中南地区地方传统民居营造技术手法,可以由此详细地了解地方营造技术及习俗。

  2.1 承重结构类型

  2.1.1 木构架与墙体结合承重体系

  由于清代人口急剧增长,房屋随之大量发展,木材变得较匮乏[2],因此在冢头明清建筑群内只有一些富商大贾和低级官员的房屋中还保有着木构架与墙体结合承重体系[2],多是柱与山墙共同承重或是柱子、山墙、后檐墙共同承重,如何家祠堂、谷家大院等(图3)。它们的梁架形式主要是七檩木构架[3](图4),后檐墙体往往是承重墙,可以把柱子减掉,以节约木材。这种屋架形式主要用于厅堂、祠堂等处,因为只有七架进深,才能满足厅堂平面“方三丈”的要求。

  2.1.2 墙体承重体系

  中原民居发展到清末和民国时期,较小的房子四面封檐,不再使用木柱。但水平受力构件仍用木架,抬梁式简化为只有抬梁部分(图5)。墙体材料直接选取当地的红石、夯土、土坯砖、粘土砖等。墙体的做法形式有“里生外熟”、“下砖上坯”、“红石扒墙”。

  “红石扒墙”(图6):因当地红石资源丰富,在墙面的过梁石、扒墙石采用当地的红石,以提高房屋的的稳定性。红石均匀分布于墙体中,起抗震、承重等结构作用,同时丰富建筑立面,具有装饰性。

  冢头古镇内的万里古茶道两旁商业发达,但用地紧张。商户为了突显自己实力,多采用长进深,多跨院的形式。目前已知最大的院落多达七进。其中以陈家宅院、何家宅院最为典型。这些院落厢房多为三檩单坡式,即单坡厦。并且有的商户为了增加商业面积,有时会采用外挂前廊的方式,即六檩前廊式。

  2.2 屋顶与砖瓦作

  冢头明清建筑群的屋顶形式多为硬山和单坡。屋面坡度缓和,步架基本相等。由于在传统民居中屋顶多不做曲线,冢头明清建筑群中的建筑少有飞椽,只需按椽子大小加工成方形截面的木条即可。

  在冢头明清建筑群中,屋脊直接体现出房屋主人的富有程度。屋脊样式可分为实脊、花脊和简单的屋脊。实脊一般出现在大户建筑的厅堂和公共建筑中。在这些实脊上有各种花饰和飞禽走兽的雕刻,且正脊为实脊的一般都会有垂脊(图8)。而透花脊和普通屋脊则是冢头古镇内传统民居屋脊的主要形式(图9)。

  这些传统民居屋面做法多是仰瓦灰梗,屋面檐口安装滴水瓦。建筑的封后檐也多比较简单,可分为直线檐、抽屉檐和菱角檐。它们多是砌墙所需的砖料,不再另外加工。在砌筑砖墙时采用“三七缝”、“梅花丁”的摆砖做法。结合当地红石,构成丰富的立面。这些红石以左一米、右一米的规律砌筑在墙体中,增强了房屋的稳定性。当地人称“三尺一扒”。

  红石作为当地建筑的一种特色,也多用于与墀头链接的地方,承担挑檐石的作用。冢头当地的民居分有墀头和无墀头两种(图9)[2-3]。大部分的民居没有墀头,当地工匠为保证建筑立面的腰线优美,也继承了盘头的做法。同时,盘头与红石挑檐形成色彩对比,也成为了人们视觉的一个亮点。

  2.3 装饰雕刻

  在冢头明清建筑群中,虽然没有特别华丽的砖雕,但工匠们对红石和木材的运用仍然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冢头明清建筑群的装饰题材主要来自民间文化,多为花草纹样、动物纹样、人物纹样、文字纹样等吉祥寓意的图案(图10)。一般应用于结构构件的美化、门窗细部及室内家具等(图11)。工匠们对这些承重构件进行简单的雕刻,使其达到功能与艺术的统一。

  除此之外,红石也承担起美化建筑的作用。如图(12)所示,红石雕刻多分布在柱础、门窗等处。

  3 传统民居保护与修缮

  在冢头镇明清建筑群的保护修缮工程中,通过对传统民居的勘察研究、分析定损原因的过程,基本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结构保存完整,外观稍有改动;另一类是结构外观大幅度改动,原貌不复存在。

  针对保存基本完整的传统民居,可将其作为保护重点和修缮依据,按照常规的“修旧如旧”来对待。经过简单的加固、除垢、复原残存门窗及室内装饰,将建筑恢复昔日原貌。对改动稍大的传统民居,应以保护为前提,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策略与方法。在“不改变文物原状”
的修缮原则下,尽可能恢复原有建筑布局及历史面貌[4]。

  3.1 传统民居现存问题归纳

  冢头明清建筑群因历史原因,年久失修,个别建筑己坍塌,建筑格局、围墙、地坪、甬道、排水系统等均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同时,居民外迁致使部分文物建筑无人居住、无人管理,各院内原始铺地砖佚失,多无排水设施,每逢大雨,排水不畅,对现存文物建筑造成了很大危害。

  通过现场勘查,民居建筑残损主要出现在散水佚失,墙体裂缝,木搂梯佚失,室内铺地佚失,梁架裂缝、糟朽、虫蛀,椽成片糟朽,屋面瓦件残佚、垂脊残佚、屋面漏雨。

  3.2 主要维修的方法

  对民居建筑修缮时,应尽可能多地保留原构件,杜绝鱼目混珠式的“做旧”和不可逆性的加固。依据对冢头镇明清建筑群的现场勘察结果、病害分析及村内老人对建筑的回忆等,做到有史可查、有据可依。修缮设计时,应对残损构件和残损点逐个进行修整(表1)。并于设计图中详细标明(图14)。除此之外,还应维持对建筑必要的保养与防护。在古建维修工作中,以次数计算,比例最大的应是屋面保养与维护。屋面通常遇到的问题是漏雨,多是由年久脱灰、草根穿破苫背层引起。一般对其采用化学除草及勾抹瓦顶的方法。同时,清扫瓦顶与天沟的积土。除此之外,还应做好对建筑的防雷、防火、防震、防虫等措施。

  4 结语: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与保护

  冢头明清建筑群大方、实用,且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由于当地商业贸易较为发达,带来了建筑风格多样化。同时,当地建筑营建质量高,营建手法讲究。但受制于商业的发展,冢头古镇内土地比较紧张,传统建筑院落多狭长,院落空间较小。

  通过对冢头明清建筑群的实地调研,也发现了冢头明清建筑群与豫南民居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当地民居的营造技艺不仅代表着地方工匠的智慧,也体现出我国传统民居文化的博大精深。其对红石材料的运用不仅是工匠对结构的一种运用,更是工匠对色彩的一种尝试。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暴露出的农村空巢问题,传统建筑无人居住,越来越多传统建筑正在消失。而通过对传统民居营建技艺及修缮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系统地了解传统民居营建的详细过程,从而更全面地保护传统民居及传承我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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