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名词解释

 

1.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行政区区域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城市核心地区及周围功能组团。目前,总体上的控制范围为隆纳高速公路、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宜泸渝高速公路围合区域及周边相邻区域,具体范围以省政府批复的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

2.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建筑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3.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公寓等。商住楼是住宅楼的一种形式,是由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多层、高层建筑。

4.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5.公寓:除日照要求外均满足《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其他强制性内容的一类特殊的生活单元。

6.非居住建筑:除居住建筑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本规定中不包括工业建筑)。

7.地下建筑:建筑楼面标高不高于相邻室外场地最低点标高1.2米的(包括1.2米),该楼面以下部分为地下建筑。

8.地上建筑:除地下建筑以外的建筑均为地上建筑。

9.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10.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指一定地块内建筑工程规划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具体计算方法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

11.容积率:在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2.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建筑的水平投影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13.绿地率:在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14.层高: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15.主采光面

开设有起居室(厅)、卧室、办公、客房等主要房间门、窗的外墙面,以及宽度大于16米的外墙面(公共建筑端墙宽度大于24米)。

宽度小于或等于16米的外墙设计有槽口,且槽内开设有起居室(厅)、卧室、办公、客房等主要房间门、窗的,其建筑外墙面视为主采光面(见下图)。

与起居室(厅)、卧室、办公、客房等主要房间相连的阳台视为主采光面。

 

 

16.山墙面

居住建筑端墙宽度小于或等于16米(公共建筑端墙宽度小于或等于24米),未开设门、窗或仅开设公共走道、厨房、卫生间的门、窗的外墙。居住建筑山墙上可设与厨房相连的生活阳台。

17.相对布置

建筑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的正投影面与相邻建筑的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相交的,为相对布置。(见下图)

相对布置示例

 

18.错位布置

建筑任一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的正投影面与相邻建筑的各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均不相交的,为错位布置。(见下图)

19.建筑相对面

建筑相对布置时,产生相对关系的面。若A建筑A1面的正投影面与B建筑的两个或以上面(即:B1面、B2面……)相交,则B1面、B2面……中与A1面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的为A1面的相对面,与A1面夹角大于60度的,视为与A1面不产生相对关系,不是A1面的相对面。如图所示,B1面是A1面的相对面,B2面不是A1面的相对面。(见下图)

20.相对高度

指相邻布置的两栋建筑在计算建筑间距时所使用的立面计算高度。相对高度按以下方式确定:建筑相对布置且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相对高度为建筑相对面各自的计算高度(如图1、2);建筑相对布置但夹角大于60度或错位布置时,相对高度为两建筑最近点所属外墙面各自的计算高度(如图3、4);同一裙楼屋面上的建筑相对高度为相邻外墙面所在的裙房屋顶结构面至各自屋面的计算高度(如图5)。

 

21.建筑计算高度:

平屋顶建筑的建筑计算高度指各立面对应的室外设计地坪标高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坡屋顶建筑的建筑计算高度指各立面对应的室外设计地面标高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瞭望塔、烟囱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计算高度。

22.工业建筑:包括直接用于生产的建筑、必要的生产配套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

23.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24.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25.城市绿线: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26.城市蓝线: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包括城市取水点上游100米和穿过城市的江河、溪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的相当区段,指“水体现状、规划及严格保护界线”。

27.城市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28.城市黑线:指轨道交通线路控制线,含铁路、轻轨等线路控制线。

29.城市黄线: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30.特殊控制线:如机场净空限高控制线、等值线、城市微波通道等控制范围的界线等。

31.传统风貌区:指历史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泸州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者民族、地方特色,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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