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813.2-2022 信息技术 智能语音交互测试方法 第2部分:语义理解

标准编号:GB/T 41813.2-2022

规范名称:信息技术 智能语音交互测试方法 第2部分:语义理解

该国家标准描述了智能语音交互测试中语义理解系统的通用测试项和通用测试方法。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智能语音服务提供商、用户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智能语音交互应用的语义理解系统测试的设计和实施。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人马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咪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捷通华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北科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国家网络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科极限元(杭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泾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南京云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爱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徐洋、马万钟、贾一君、周立君、杨震、田定书、花云飞、蒲江波、杨春勇、苏丹、刘国涛、任军民、李笑如、黄石磊、李军、胡光龙、方斌、王岳、李介、张莹、高永超、张晴晴、吴国纲、朱亚军、宋文林、袁杰、钱彦旻、陶建华、李海峰、王峰、张锋、冯海洪、陈楠、邢启洲、汪淼淼、蔡立志、杨萌、鹿飞、井焜、温正棋、徐向民、孟宪明

GB/T 41813.2-2022 信息技术 智能语音交互测试方法 第2部分:语义理解(图)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ks10086520@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