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664.4-2022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第4部分:共享评价

标准编号:GB/T 38664.4-2022

规范名称: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第4部分:共享评价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政务数据共享的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政务数据共享的评价活动。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信息中心、中电科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数据资源管理局、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江苏赛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信息中心、华润数科控股有限公司

起草人:梅宏、王晓冬、卫凤林、李冰、蔡军霞、董宇欣、曹扬、程序、李民东、陈德伟、甘罗、陈杰浩、谢璐璐、许冬、王维忠、冯永超、石峰、王源铤、张星星、邓乔、张迎峰、郑申俊、董坤磊、刘红兵、孔艳荣、欧阳文涛、王皓磊、张群、尹卓、董超、王为中、马祎霞、符海芳、陈刚、潘霄宁、夏勇、何弄影、贾明宇、陶奇、杜杰、张峻、李峰风、郭锐、季小庭、周钢、姚伟俦、陆韵、许观放、田康、汪睿棋、张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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