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引导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明确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措施,保障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县城和乡村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
1.0.3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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