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5824-2008《建筑[ ]窗洞口尺寸系列》。本标准与GB/T5824-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

增加了3.1“门窗洞口(宽度、高度)标志尺寸”定义的注(见3.1);
术语“门、窗洞口宽度、高度基本参数”的定义改为”符合门窗洞口宽度、高度分别采用的水平竖向扩大模
数3M和6M数列并经指定的标志宽度、高度尺寸”(见3.6,2008年版的3.6)
术语”门、窗洞口宽度、高度辅助参数”的定义改为”门窗洞口宽度、高度分别采用的水平、竖向扩大模数
3M和6M数列中,分别插入的小于该数列模数级差并经指定的标志宽度、高度尺寸”(见3.7,2008年版的3.7);
删除了术语”门窗洞口的规格型号”及其定义(见2008年版的3.10);
增加了”表3民用建筑门洞口优先尺寸系列”和”表4民用建筑窗洞口优先尺寸系列”(见4.3和4.4);
增加了建筑[ ]窗洞口尺寸系列规格型号的表示方法及示例(见4.6);
增加了说明干法安装和湿法安装的注(见5.1);
增加了说明洞口墙体表面装饰层与安装构造缝隙关系的注(見5.3);
增加了对居住建筑标准层设计时门、窗洞口尺寸应分别选用民用建筑门、窗洞口优先尺寸系列的规定(见
7.1.2);
增加了公共建筑标准层设计时门、窗洞口尺寸宜分别选用民用建筑门、窗洞口优先尺寸系列的规定(见7.1.3);
删除了垂直天窗和垂直屋顶窗洞口尺寸,可参照窗洞口的标志宽、高参数选用(见2008年版的删除了”斜屋顶
窗的洞口尺寸可参照相关产品标准”(见2008年版的7.3.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i ]窗标准化技术矮员会(SAC/TC4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
结构协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厂州嘉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斯意达幕墙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铝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 ]窗系统有限公司、广东创高幕墙i ]窗
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点和幕墙装饰I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门老爷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新视野门窗幕墙工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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