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终端电器元件的使用原则及终端组合电器的使用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并对其出厂、交货、安装、试验各阶段的验收工作作出了规定.
CECS107:2000 1
l 总则 5
2 术语 6
3 终端电器元件的选用 7
4 终端组合电器的验收要求 9
4.1 结构要求 9
4.2 性能要求 14
4.3 附件与各件 14
4.4 试验运行 15
4.5 包装、运输和储存 15
5 终端组合电器的验收规则 17
5.1 验收分类 17
5.2 终端组合电器的验收项目 17
5.3 验收依据 18
5.4 验收实施 19
6 终端组合电器的质量保证 21
本规程用词说明 22
附:条文说明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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