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0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GB50099-2011 1
1 总则 11
2 术语 12
3 基本规定 14
4 场地和总平面 16
4.1 场地 16
4.2 用地 17
4.3 总平面 18
5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20
5.1 一般规定 20
5.2 普通教室 23
5.3 科学教室、实验室 24
5.4 史地教室 28
5.5 计算机教室 28
5.6 语言教室 29
5.7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29
5.8 音乐教室 30
5.9 舞蹈教室 30
5.10 体育建筑设施 31
5.11 劳动教室、技术教室 32
5.12 合班教室 33
5.13 图书馆 34
5.14 学生活动室 35
5.15 体质测试室 35
5.16 心里咨询室 35
5.17 德育展览室 36
5.18 任课教师办公室 36
6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37
6.1 行政办公用房 37
6.2 生活服务用房 38
7 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42
7.1 面积指标 42
7.2 净高 43
8 安全、通行与疏散 45
8.1 建筑环境安全 45
8.2 疏散通行宽度 46
8.3 校园出入口 47
8.4 校园道路 47
8.5 建筑物出入口 47
8.6 走道 48
8.7 楼梯 48
8.8 教室疏散 49
9 室内环境 50
9.1 空气质量 50
9.2 采光 50
9.3 照明 52
9.4 噪声控制 53
10 建筑设备 54
10.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4
10.2 给水排水 57
10.3 建筑电气 58
10.4 建筑智能化 60
本规范用词说明 62
引用标准名录 63
附:条文说明 64
1 总则 68
2 术语 69
3 基本规定 70
4 场地和总平面 74
4.1 场地 74
4.2 用地 75
4.3 总平面 78
5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80
5.1 一般规定 80
5.2 普通教室 82
5.3 科学教室、实验室 83
5.4 史地教室 85
5.5 计算机教室 86
5.6 语言教室 86
5.7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86
5.8 音乐教室 87
5.9 舞蹈教室 87
5.10 体育建筑设施 87
5.11 劳动教室、技术教室 88
5.12 合班教室 89
5.13 图书馆 90
5.14 学生活动室 90
5.15 体质测试室 91
5.16 心里咨询室 91
5.17 德育展览室 92
5.18 任课教师办公室 92
6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93
6.1 行政办公用房 93
6.2 生活服务用房 94
7 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96
7.1 面积指标 96
7.2 净高 96
8 安全、通行与疏散 97
8.1 建筑环境安全 97
8.2 疏散通行宽度 98
8.3 校园出入口 99
8.4 校园道路 99
8.5 建筑物出入口 100
8.6 走道 100
8.7 楼梯 100
8.8 教室疏散 101
9 室内环境 102
9.1 空气质量 102
9.2 采光 102
9.3 照明 103
9.4 噪声控制 106
10 建筑设备 107
10.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07
10.2 给水排水 108
10.3 建筑电气 110
10.4 建筑智能化 113
4.1.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6.2.24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8.1.5 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m。
8.1.6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