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镇(乡)排水、村排水、施工与质量验收。

CJJ124-2008 1

1 总则 7

2 术语和符号 8

2.1 术语 8

2.2 符号 9

3 镇(乡)排水 10

3.1 一般规定 10

3.2 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 10

3.3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11

3.4 泵站 13

3.5 污水处理 14

3.6 污泥处理 20

4 村排水 21

4.1 一般规定 21

4.2 沼气池 21

4.3 化粪池 23

4.4 雨水收集和利用 24

5 施工与质量验收 25

5.1 一般规定 25

5.2 施工 25

5.3 质量验收 27

本规程用词说明 30

附:条文说明 31

1 总则 33

3 镇(乡)排水 35

3.1 一般规定 35

3.2 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 36

3.3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37

3.4 泵站 39

3.5 污水处理 42

3.6 污泥处理 50

4 村排水 52

4.1 一般规定 52

4.2 沼气池 53

4.3 化粪池 55

4.4 雨水收集和利用 56

5 施工与质量验收 57

5.1 一般规定 57

5.2 施工 57

5.3 质量验收 58

4.2.3 沼气池应设在室外,不得设在室内。

4.2.7 沼气池应密封,并应能承受沼气的工作压力。固定盖式沼气池应有防止池内产生负压的措施。

4.2.10 沼气池出气管上应安装气体净化器。

4.2.11 沼气池溢流管出口不得放在室内,并必须有水封。沼气池出气管口应设回火防止装置。

4.2.12 沼气池输气管管道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再生塑料管。采用金属管道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腐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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