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256-2016 1 

1 总则 10 

2 术语 11 

3 基本规定 15 

3.1 一般规定 15 

3.2 工程参建各方职责 16 

3.3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职责 17 

4 公共交互平台 19 

5 电子文件的代码标识、格式与载体 21 

6 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 23 

6.1 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 23 

6.2 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要求 24 

7 工程电子文件形成与积累 26 

8 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鉴定与归档 28 

8.1 整理、著录 28 

8.2 鉴定 30 

8.3 归档 30 

9 工程电子档案验收与移交 33 

10 工程电子档案管理 34 

10.1 脱机保管 34 

10.2 有效存储 35 

10.3 迁移 35 

10.4 利用 36 

10.5 销毁 36 

10.6 统计 36 

附录A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 37 

A.1 建筑工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 37 

A.2 市政工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 52 

A.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 83 

附录B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更改记录表 115 

附录C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著录 116 

附录D 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124 

附录E 工程电子档案转存登记表 125 

附录F 工程电子档案迁移登记表 126 

附录G 工程电子档案销毁登记表 127 

本规程用词说明 128 

引用标准名录 129 

附:条文说明 130 

1 总则 133 

2 术语 134 

3 基本规定 137 

3.1 一般规定 137 

3.2 工程参建各方职责 137 

4 公共交互平台 139 

5 电子文件的代码标识、格式与载体 140 

6 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 141 

6.1 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 141 

7 工程电子文件形成与积累 142 

8 工程电子文件整理、鉴定与归档 145 

8.1 整理、著录 145 

8.3 归档 146 

10 工程电子档案管理 147 

附录D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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