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总则 11
2 术语和符号 12
2.1 术语 12
2.2 符号 17
3 基本规定 21
3.1 一般规定 21
3.2 结构安全级别和可靠度 21
3.3 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 22
4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24
4.1 极限状态 24
4.2 设计状况 25
4.3 极限状态设计 25
5 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影响 29
5.1 结构上的作用 29
5.2 作用的随机特性 29
5.3 作用的代表值 30
5.4 环境影响 31
6 材料和岩土性能及几何参数 32
6.1 材料、地基、围岩性能的随机特性 32
6.2 材料、地基、围岩性能的标准值 32
6.3 几何参数的随机特性和标准值 33
7 结构分析和试验辅助设计 34
7.1 一般规定 34
7.2 作用模型 34
7.3 结构模型和分析方法 35
7.4 试验辅助设计 35
8 分项系数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36
8.1 一般规定 36
8.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37
8.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40
8.4 分项系数确定 40
9 可靠性管理 42
附录A 随机变量的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 43
附录B 结构可靠指标的计算方法和目标可靠指标的确定 50
附录C 作用的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 55
附录D 结构抗力的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 60
附录E 试验辅助设计 63
附录F 结构系数的计算方法 67
附录G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69
本标准用词说明 74
引用标准名录 75
附:条文说明 77
3.2.1 水工建筑物设计时,应根据水工建筑物级别,采用不同的结构安全级别。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3.1 水工结构设计时,应规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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