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705-2012 1

1 总则 11

2 术语 12

3 工艺 13

3.1 一般规定 13

3.2 工艺流程的选择 13

3.3 原、辅料用量计算 13

3.4 工艺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14

3.5 工艺设备的布置 15

3.6 车间运输 15

3.7 辅助生产设施 15

4 总平面设计 16

4.1 一般规定 16

4.2 总平面布置 16

4.3 道路运输 18

4.4 竖向设计 19

4.5 厂区绿化 19

4.6 厂区管线 20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0

5 建筑、结构 21

5.1 一般规定 21

5.2 生产厂房及仓库 21

6 给水、排水 24

6.1 一般规定 24

6.2 给水 24

6.3 排水 24

6.4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25

7 采暖、通风、空调与动力 26

7.1 一般规定 26

7.2 采暖 27

7.3 通风 28

7.4 空气调节 28

7.5 动力 29

8 电气 31

8.1 一般规定 31

8.2 供配电系统 31

8.3 照明 32

8.4 防雷及接地 33

8.5 火灾报警及通信 33

9 职业安全卫生 34

附录A 服装生产工艺流程 35

附录B 服装面、辅料单耗 37

附录C 服装设备的分类 38

附录D 西服生产设备配置 40

附录E 主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 44

本规范用词说明 45

引用标准名录 46

附: 条文说明 47

1 总则 51

3 工艺 52

3.1 一般规定 52

3.2 工艺流程的选择 52

3.3 原、辅料用量计算 53

3.4 工艺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53

3.5 工艺设备的布置 53

4 总平面设计 55

4.1 一般规定 55

4.2 总平面布置 56

4.3 道路运输 57

4.4 竖向设计 57

4.5 厂区绿化 58

4.6 厂区管线 58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8

5 建筑、结构 59

5.2 生产厂房及仓库 59

6 给水、排水 61

6.1 一般规定 61

6.2 给水 61

6.3 排水 62

6.4 消防给水利灭火设备 62

7 采暖、通风、空调与动力 64

7.1 一般规定 64

7.2 采暖 66

7.4 空气调节 66

8 电气 67

8.1 一般规定 67

8.2 供配电系统 67

8.3 照明 68

8.4 防雷及接地 68

8.5 火灾报警及通信 69

9 职业安全卫生 70

5.2.4 高层厂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多、高层厂房楼板为防火分区分隔时,上、下两层之间的窗槛墙高度,多层厂房不应小于0.8m,高层厂房不应小于1.0m;当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m(高层)时,下窗的上方或每层楼板应设置宽度大于或等于0.8m(多层)和1.0m(高层)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高于或等于0.8m(多层)和1.0m(高层)的不燃烧体裙墙;窗槛墙及防火挑檐的耐火极限在耐火等级为一级时不应低于1.50h,二级时不应低于1.00h。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ks10086520@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