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GB50263-2007 1
1 总则 9
2 术语 10
3 基本规定 12
4 进场检验 15
4.1 一般规定 15
4.2 材料 15
4.3 系统组件 16
5 系统安装 18
5.1 一般规定 18
5.2 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18
5.3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女装 19
5.4 阀驱动装置妁安装 20
5.5 灭火剂输送管逍的安装 21
5.6 喷嘴的安装 23
5.7 预制灭火系统的女装 23
5.8 控制组件的安装 23
6 系统调试 25
6.1 一般规定 25
6.2 调试 25
7 系统验收 26
7.1 一般规定 26
7.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26
7.3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27
7.4 系统功能验收 28
8 维护管理 30
附录A 施I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2
附录B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划分 33
附录C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记录 34
附录D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38
附录E 试验方法 40
附录F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44
本规范用词说明 45
附:条文说明 47
3 基本规定 48
4 进场检验 50
4.1 一般规定 50
4.2 材料 50
4.3 系统组件 50
5 系统安装 53
5.1 一般规定 53
5.2 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53
5.3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54
5.4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54
5.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55
5.6 喷嘴的安装 57
5.7 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 57
5.8 控制组件的安装 57
6 系统调试 58
6.1 一般规定 58
6.2 调试 58
7 系统验收 60
7.1 一般规定 60
7.2 防护区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60
7.3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61
7.4 系统功能验收 62
8 维护管理 63
3.0.8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3 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
4.2.1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4.3.2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 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2.2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5.2.7 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5.4.6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5.5.4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6.1.5 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按本规范表C-4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1.2 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表D-1进行资料核查;并按本规范表D-2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
8.0.3 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表f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