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锅炉基础复查与画线,钢架及相关金属结构,受热面,水压试验,燃烧装置,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烟、风、燃(物)料管道及附属设各,锅炉烟、风系统严密性试验,锅炉炉墙砌筑,锅炉热力设各及管道保温,锅炉调整试验,质量验收。

GB50972-2014 1 

1 总则 11 

2 术语 12 

3 基本规定 14 

4 锅炉基础复查与画线 16 

5 钢架及相关金属结构 17 

5.1 钢架安装及二次灌浆 17 

5.2 平台挟梯及相关金属结构 20 

5.3 门孔及密封件 20 

6 受热面 22 

6.1 汽包或启动分离器、联箱 22 

6.2 受热面管(束)屏安装 23 

6.3 减温器及连通管道 27 

6.4 受压元件焊接 27 

6.5 炉膛密封 29 

7 水压试验 31 

8 燃烧装置 33 

8.1 布风装置 33 

8.2 启动点火及稳燃装置 33 

8.3 煤泥枪 34 

9 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 35 

9.1 锅炉附属管道 35 

9.2 汽包就地水位计 35 

9.3 安全阀 36 

9.4 就地仪表及取源部件 37 

9.5 膨胀系统及指示器 38 

9.6 燃油(气)管道 39 

9.7 吹灰装置 40 

10 烟、风、燃(物)料管道及附属设备 41 

10.1 空气预热器 41 

10.2 烟、风、燃(物)料管道 43 

10.3 外置床及旋风分离器 44 

10.4 其他附属设备安装 46 

11 锅炉烟、风系统严密性试验 47 

11.1 严密性试验条件 47 

11.2 严密性试验要求 47 

12 锅炉炉墙砌筑 49 

12.1 不定形耐磨耐火材料施工 49 

12.2 定形耐磨耐火材料施工 54 

12.3 耐火陶瓷纤维施工 57 

13 锅炉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 59 

14 锅炉调整试验 65 

14.1 一般规定 65 

14.2 烘炉 65 

14.3 锅炉化学清洗 67 

14.4 锅炉冷态通风试验 68 

14.5 锅炉吹管 69 

14.6 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阀校验 70 

15 质量验收 72 

15.1 施工质量验收划分 72 

15.2 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要求 72 

附录A 施工质量验收表格 75 

本规范用词说明 79 

引用标准名录 80 

附:条文说明 83 

1 总则 86 

2 术语 87 

3 基本规定 88 

4 锅炉基础复查与画线 90 

5 钢架及相关金属结构 91 

5.1 钢架安装及二次灌浆 91 

5.2 平台挟梯及相关金属结构 91 

6 受热面 92 

6.1 汽包或启动分离器、联箱 92 

6.2 受热面管(束)屏安装 92 

6.4 受压元件焊接 92 

6.5 炉膛密封 93 

7 水压试验 94 

9 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 96 

9.1 锅炉附属管道 96 

9.2 汽包就地水位计 96 

9.3 安全阀 96 

9.4 就地仪表及取源部件 96 

9.5 膨胀系统及指示器 97 

9.6 燃油(气)管道 97 

9.7 吹灰装置 97 

10 烟、风、燃(物)料管道及附属设备 98 

10.1 空气预热器 98 

10.2 烟、风、燃(物)料管道 98 

11 锅炉烟、风系统严密性试验 99 

11.1 严密性试验条件 99 

12 锅炉炉墙砌筑 100 

12.1 不定形耐磨耐火材料施工 100 

12.2 定形耐磨耐火材料施工 103 

12.3 耐火陶瓷纤维施工 104 

13 锅炉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 105 

14 锅炉调整试验 106 

14.1 一般规定 106 

14.2 烘炉 106 

14.3 锅炉化学清洗 106 

14.5 锅炉吹管 106 

14.6 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阀校验 107 

15 质量验收 108 

15.2 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要求 108 

3.0.3 锅炉在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复查,当发现制造缺陷时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制造单位的驻现场代表,研究处理方案并做好设备缺陷处理签证记录。

3.0.4 合金钢材质的零部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组合安装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作出标识;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识,标识不清时应重新复查。

3.0.8 设计为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锅炉钢架安装过程中应及时完成钢构架的防雷接地施工,并经检测合格。

3.0.11 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6.1.7 不得在汽包、汽水分离器及联箱上引弧或随意施焊,当确需施焊时,必须制订专项焊接工艺措施,并应征得制造厂同意。

6.2.3 受热面管在组合和安装前必须分别进行通球试验,并应经验收签证。

7.0.3 水压试验水温应严格按制造厂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7.0.7 水压试验从工作压力升压到试验压力,升压速度不得大于0.2MPa/min。

9.3.6 严禁将纯机械弹簧式安全阀排汽管载荷直接作用在排汽弯头疏水盘上。

9.6.5 设备及管道的防静电设施的安装及试验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阀门的法兰连接应有可靠的防静电跨接措施,并应可靠接地。

9.6.8 燃油(气)系统安装结束后,所有管道必须经水压试验和渗漏试验合格,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无要求时应按管道设计压力的1.5倍;渗漏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试验介质应采用空气。

10.2.6 防爆门安装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并应有可靠措施防止运行中防爆门动作时引出管伤及人体或引起火灾。

11.1.1 锅炉首次点火前,必须进行烟、风系统严密性试验并签证。

12.1.1 不定形耐磨耐火材料的品种、牌号及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严禁使用不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材料。

12.2.1 定形耐磨耐火材料及砌筑用泥浆的品种、牌号及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严禁使用不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材料。

14.3.6 化学清洗废液应进行综合处理,处理后的废液应符合地方环保部门相关排放标准,当地方环保部门无相关标准时,化学清洗废液的主要排放指标应符合表14.3.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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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 试运过程中,严禁将调整完毕的安全阀隔绝或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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