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电炉法工艺及设各、金属热法工艺及设备、辅助设施和安全与环保。
GB50735-2011 1
1 总 则 9
2 术 语 10
3 电炉法工艺及设备 11
3.l 一般规定 11
3.2 工艺 12
3.3 设备 16
3.4 原料 19
3.5 车间布置 22
3.6 粉尘及炉渣处理利用 23
4 金属热法工艺及设备 24
4.1 一般规定 24
4.2 工艺 24
4.3 设备 25
4.4 原料 27
4.5 车间布置 28
4.6 炉渣处理及利用 29
5 辅助设施 30
5.1 供水 30
5.2 供电及自动化仪表 31
5.3 建筑结构 32
6 安仝与环保 33
本规范用词说明 35
引用标准名录 36
附:条文说明 37
1 总 则 40
3 电炉法工艺及设备 41
3.1 一般规定 41
3.2工艺 41
3.3 设备 42
3.4 原料 43
3.5 车间布置 43
4 金属热法工艺及设备 44
4.1 一般规定 44
4.2 工艺 44
4.3 设备 45
4.4 原料 45
4.5 车间布置 45
4.6 炉渣处理及利用 45
6 安全与环保 47
3.1.18 浇铸间必须采用铸造起重机。
3.2.13 倒拔电极时,必须先松开铜瓦,不得带电操作。
4.1.7 设计铝粉生产车间时,雾化室必须设置泄压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
4.6.1 含六价铬的浸出渣必须进行还原处理,堆放时不得有渗漏。
6.0.5 封闭电炉煤气回收系统必须设置防爆装置。
6.0.7 铝粉生产车间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必须采用防爆设备。铝粉生产车间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0.8 只去锰铁粉、硅铁粉和硅钙粉时,必须采用防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