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电炉法工艺及设各、金属热法工艺及设备、辅助设施和安全与环保。

GB50735-2011 1 

1 总 则 9 

2 术 语 10 

3 电炉法工艺及设备 11 

3.l 一般规定 11 

3.2 工艺 12 

3.3 设备 16 

3.4 原料 19 

3.5 车间布置 22 

3.6 粉尘及炉渣处理利用 23 

4 金属热法工艺及设备 24 

4.1 一般规定 24 

4.2 工艺 24 

4.3 设备 25 

4.4 原料 27 

4.5 车间布置 28 

4.6 炉渣处理及利用 29 

5 辅助设施 30 

5.1 供水 30 

5.2 供电及自动化仪表 31 

5.3 建筑结构 32 

6 安仝与环保 33 

本规范用词说明 35 

引用标准名录 36 

附:条文说明 37 

1 总 则 40 

3 电炉法工艺及设备 41 

3.1 一般规定 41 

3.2工艺 41 

3.3 设备 42 

3.4 原料 43 

3.5 车间布置 43 

4 金属热法工艺及设备 44 

4.1 一般规定 44 

4.2 工艺 44 

4.3 设备 45 

4.4 原料 45 

4.5 车间布置 45 

4.6 炉渣处理及利用 45 

6 安全与环保 47 

3.1.18 浇铸间必须采用铸造起重机。

3.2.13 倒拔电极时,必须先松开铜瓦,不得带电操作。

4.1.7 设计铝粉生产车间时,雾化室必须设置泄压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

4.6.1 含六价铬的浸出渣必须进行还原处理,堆放时不得有渗漏。

6.0.5 封闭电炉煤气回收系统必须设置防爆装置。

6.0.7 铝粉生产车间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必须采用防爆设备。铝粉生产车间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0.8 只去锰铁粉、硅铁粉和硅钙粉时,必须采用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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