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8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艺和设备,富氧鼓风及氧气输送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电气和仪表控制,能源介质,防火、安全、环保等。

GB50607-2010 1

1总则 9

2术语 10

3工艺和设备 12

3.1一般规定 12

3.2煤和煤粉特性、煤种的要求 12

3.3高炉喷吹用煤的质量要求 13

3.4高炉喷吹用煤的质量要求 13

3.5高炉喷吹对煤粉粒度及水分的要求 14

3.6干煤棚、原煤的运输和储存 14

3.7制粉系统 14

3.8喷吹系统 19

4富氧鼓风及氧气输送管线 25

5建筑物、构筑物 26

6电气和仪表控制 28

6.1一般规定 28

6.2检测盒控制要求 29

7能源介质 32

8防火、安全、环保 33

本规范用词说明 34

引用标准名录 35

附:条文说明 37

1总则 40

2术语 42

3工艺和设备 47

3.1一般规定 47

3.2煤和煤粉特性、煤种的要求 50

3.3高炉喷吹用煤的质量要求 51

3.4高炉喷吹用煤的质量要求 52

3.5高炉喷吹对煤粉粒度及水分的要求 53

3.6干煤棚、原煤的运输和储存 54

3.7制粉系统 54

3.8喷吹系统 60

4富氧鼓风及氧气输送管线 69

5建筑物、构筑物 71

6电气和仪表控制 72

6.1一般规定 72

6.2检测盒控制要求 73

7能源介质 74

8防火、安全、环保 75

3.1.1 新建或改造的高炉必须设置喷煤设施。

 

3.7.1 制粉系统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无烟煤外,混合煤、烟煤制粉系统必须按惰性干燥气设计。

 

3.7.2 在系统工况下惰性气氛的最高允许氧含量应符合表3.7.2的规定。

3.7.2-419.90

 

3.7.5 磨煤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4 磨煤机出口最高温度应根据煤种和采用的制粉系统流程确定。无烟煤制粉系统磨煤机出口温度不应高于受磨煤机和收粉设备允许使用温度。其他煤种的制粉系统磨煤机出口最高温度必须符合表3.7.5的规定

3.7.5-407.139

 

3.8.2 喷吹系统的安全防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当高炉喷吹混合煤或烟煤,一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用压缩空气作为输送气体的喷吹管路必须停止喷吹或改为氮气输送:

1)喷吹罐的罐顶压力低于混合器出口输送压力;

2)喷吹罐或串罐系统储煤罐内的温度高于设定的上限值;

3)压缩空气压力低于设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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