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总则 10 

2 术语 11 

3 系统的工程设计 13 

3.1 一般规定 13 

3.2 前端部分 16 

3.3 传输部分 19 

3.4 监控中心 22 

3. 5 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26 

4 系统的工程施工 28 

4.1 一般规定 28 

4.2 前端设备的安装 29 

4.3 线路的敷设 30 

4.4 监控(分)中心 34 

4.5 供电与接地 36 

5 系统的工程验收 38 

5.1 一般规定 38 

5.2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38 

5.3 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 40 

5.4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41 

5.5 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 43 

5.6 竣工验收文件 44 

附录A 数字图像测试序列 45 

附录B 系统工程验收证书 46 

本规范用词说明 47 

引用标准名录 48 

附: 条文说明 50 

l 总则 52 

2 术语 53 

3 系统的工程设计 55 

3.1 一般规定 55 

3.2 前端部分 59 

3.3 传输部分 63 

3.4 监控中心 66 

3.5 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70 

4 系统的工程施工 71 

4.1 一般规定 71 

4.3 线路的敷设 71 

5 系统的工程验收 72 

5.1 一般规定 72 

5.2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72 

5.3 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 72 

5.4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72 

5.5 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 73 

3.4.6 每路存储的图像分辨率必须不低于352×288,每路存储的时间必须不少于7×24h。

3.4.10 监控(分)中心的显示设备的分辨率必须不低于系统对采集规定的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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