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总则 10
2 术语 11
3 系统的工程设计 13
3.1 一般规定 13
3.2 前端部分 16
3.3 传输部分 19
3.4 监控中心 22
3. 5 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26
4 系统的工程施工 28
4.1 一般规定 28
4.2 前端设备的安装 29
4.3 线路的敷设 30
4.4 监控(分)中心 34
4.5 供电与接地 36
5 系统的工程验收 38
5.1 一般规定 38
5.2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38
5.3 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 40
5.4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41
5.5 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 43
5.6 竣工验收文件 44
附录A 数字图像测试序列 45
附录B 系统工程验收证书 46
本规范用词说明 47
引用标准名录 48
附: 条文说明 50
l 总则 52
2 术语 53
3 系统的工程设计 55
3.1 一般规定 55
3.2 前端部分 59
3.3 传输部分 63
3.4 监控中心 66
3.5 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70
4 系统的工程施工 71
4.1 一般规定 71
4.3 线路的敷设 71
5 系统的工程验收 72
5.1 一般规定 72
5.2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72
5.3 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 72
5.4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72
5.5 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 73
3.4.6 每路存储的图像分辨率必须不低于352×288,每路存储的时间必须不少于7×24h。
3.4.10 监控(分)中心的显示设备的分辨率必须不低于系统对采集规定的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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