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1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与智能化、医用气体、消防、工程检测、工程验收。

GB50686-2011 1

1 总则 11

2 术语 12

3 基本规定 13

3.1 材料和设备要求 13

3.2 施工要求 13

4 建筑 15

4.1 一般规定 15

4.2 材料要求 15

4.3 施工要求 15

4.4 分项工程验收 16

5 给水排水 18

5.1 一般规定 18

5.2 材料和设备要求 18

5.3 施工要求 18

5.4 分项工程验收 19

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1

6.1 一般规定 21

6.2 材料和设备要求 21

6.3 施工要求 22

6.4 分项工程验收 23

7 电气与智能化 24

7.1 一般规定 24

7.2 材料和设备要求 24

7.3 施工要求 24

7.4 分项工程验收 25

8 医用气体 27

8.1 一般规定 27

8.2 材料和设备要求 27

8.3 施工要求 27

8.4 分项工程验收 28

9 消防 29

9.1 一般规定 29

9.2 材料和设备要求 29

9.3 施工要求 29

9.4 分项工程验收 30

10 工程检测 31

10.1 一般规定 31

10.2 环境指标检测 31

11 工程验收 33

11.1 一般规定 33

11.2 工程验收 33

附录A 传染病医院建筑工程综合性能评定 35

附录B 传染病医院建筑工程环境指标检测记录 48

本规范用词说明 57

引用标准名录 58

附:条文说明 59

1 总则 63

2 术语 65

3 基本规定 66

3.1 材料和设备要求 66

3.2 施工要求 67

4 建筑 69

4.1 一般规定 69

4.2 材料要求 69

4.3 施工要求 70

4.4 分项工程验收 71

5 给水排水 72

5.1 一般规定 72

5.2 材料和设备要求 72

5.3 施工要求 73

5.4 分项工程验收 74

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75

6.1 一般规定 75

6.2 材料和设备要求 75

6.3 施工要求 76

6.4 分项工程验收 78

7 电气与智能化 79

7.1 一般规定 79

7.2 材料和设备要求 79

7.3 施工要求 80

7.4 分项工程验收 81

8 医用气体 82

8.1 一般规定 82

8.2 材料和设备要求 82

8.3 施工要求 83

8.4 分项工程验收 83

9 消防 84

9.1 一般规定 84

9.2 材料和设备要求 84

9.3 施工要求 85

9.4 分项工程验收 86

10 工程检测 87

10.1 一般规定 87

10.2 环境指标检测 87

11 工程验收 89

11.1 一般规定 89

11.2 工程验收 89

5.3.6 负压隔离病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给水管道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2 排水立管不应在负压隔离病房内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3 排水管道的通气管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 2m,通气管口周边应通风良好 ,并应远离一切进气口。

6.3.9 负压隔离病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机应与送风机连锁,排风机先于送风机开启,后于送风机关闭。

2 排风高效过滤器的安装应具备现场检漏的条件;否则,应采用经预先检漏的专用排风高效过滤装置。

3 排风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 2m,排风口处应安装防护网和防雨罩。

7.2.4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所有设置互锁功能的门都必须能处于可开启状态。

7.2.5 负压手术室及负压隔离病房的空调设备监控应具有监视手术室及负压隔离病房与相邻室压差的功能,当压差失调时应能声光报警。

7.3.5 IT接地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IT接地系统的电源对地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

7.4.1 通风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 ,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及报警装置。严寒地区、寒冷地区新风系统应设置防冻保护措施。

8.2.3 麻醉废气排放系统、负压吸引系统应安装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过滤除菌器。

8.2.4 传染病医院中心供氧气源应设中断供氧的报警装置,空气压缩机、负压吸引泵的备用机组应能自动切换。

9.1.1 传染病医院建筑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并应设应急电源,火灾时应急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9.2.1 防排烟系统风管、风口、风阀及支吊架的材料、密封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9.2.3 传染病医院建筑消防水泵备用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的工作能力。

9.2.4 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排烟口应采用常闭排烟口。

9.2.5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标志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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