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3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地面建筑工程和管线类工程,边坡工程,基坑工程,特殊性岩土,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取样与试验,水和土腐蚀性评价,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等。

GB51144-2015 1

1 总则 14

2 术语和符号 15

2.1 术语 15

2.2 符号 17

3 基本规定 19

3.1 勘察等级划分 19

3.2 岩土定名与野外鉴别 23

3.3 现场安全要求 27

4 地面建筑工程和管线类工程 30

4.1 一般规定 30

4.2 各阶段勘察技术要求 31

4.3 原煤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37

4.4 洗选系统详细勘察 39

4.5 储装运系统详细勘察 40

4.6 辅助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41

4.7 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 44

5 边坡工程 46

5.1 一般规定 46

5.2 岩质边坡 47

5.3 黄土边坡 48

5.4 填土边坡 50

5.5 强度参数与稳定性评价 51

6 基坑工程 55

6.1 一般规定 55

6.2 勘察方法与工作量布置 55

6.3 试验方法、参数选取与分析评价 57

7 特殊性岩土 59

7.1 湿陷性土 59

7.2 矸石填土 61

7.3 人工冻融土 62

7.4 红黏土 64

8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67

8.1 滑坡 67

8.2 岩溶 69

8.3 地裂缝 72

8.4 采空区 73

8.5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74

9 地下水 78

9.1 地下水勘察要求 78

9.2 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 78

9.3 地下水作用的评价 79

10 工程地质测绘 81

10.1 一般规定 81

10.2 测绘内容与测绘范围 81

10.3 测绘方法与精度要求 85

10.4 测绘资料的成果整理 87

11 勘探、测试、取样与试验 88

11.1 一般规定 88

11.2 钻探 88

11.3 槽探、井探和洞探 90

11.4 工程物探 91

11.5 原位测试 91

11.6 岩土试样的采集 91

11.7 室内试验 93

12 水和土腐蚀性评价 95

12.1 取样和测试 95

12.2 腐蚀性评价 96

13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100

13.1 一般规定 100

13.2 参数统计与应用 100

13.3 岩土分析与承载力确定方法 102

13.4 勘察报告主要内容 103

附录A 边坡岩体类型划分 108

附录B 土石等级划分 110

附录C 隧道围岩级别 112

附录D 滑坡稳定系数与滑坡推力计算 113

附录E 地裂缝的工程分类 115

附录F 主要物探方法与适用范围 117

附录G 工程勘察主要原位测试 120

附录H 不同等级土试样的取样工具和方法 123

附录J 场地环境类型划分 124

本规范用词说明 125

引用标准名录 126

附:条文说明 127

1 总则 131

2 术语和符号 133

2.1 术语 133

3 基本规定 135

3.1 勘察等级划分 135

3.2 岩土定名与野外鉴别 136

3.3 现场安全要求 137

4 地面建筑工程和管线类工程 140

4.1 一般规定 140

4.2 各阶段勘察技术要求 141

4.3 原煤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144

4.4 洗选系统详细勘察 145

4.5 储装运系统详细勘察 145

4.6 辅助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146

4.7 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 147

5 边坡工程 148

5.1 一般规定 148

5.2 岩质边坡 148

5.3 黄土边坡 149

5.4 填土边披 149

5.5 强度参数与稳定性评价 150

6 基坑工程 152

6.1 一般规定 152

6.2 勘察方法与工作量布置 152

6.3 试验方法、参数选取与分析评价 153

7 特殊性岩土 154

7.1 湿陷性土 154

7.2 矸石填土 154

7.3 人工冻融土 155

8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158

8.1 滑坡 158

8.2 岩溶 159

8.3 地裂缝 160

8.4 采空区 161

8.5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162

9 地下水 168

9.2 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 168

10 工程地质测绘 170

10.2 测绘内容与测绘范围 170

10.3 测绘方法与精度要求 170

11 勘探、测试、取样与试验 172

11.1 一般规定 172

11.3 槽探、井探和洞探 172

13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173

13.2 参数统计与应用 173

13.3 岩土分析与承载力确定方法 173

13.4 勘察报告主要内容 173

附录G 工程勘察主要原位测试 177

3.3.5 在井、洞内作业时,应先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探测,并应采取通风措施。当井深超过5m时,应设置安全升降装置,并应在井口处设专人看守。

4.1.4 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建设工程安全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时,应对其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进行专门勘察。

11.3.3 探槽和探井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应堆放在距离槽、井口边缘1.5m以外,堆土坡率应小于1:2.0。雨期施工时应在槽、井或洞口边设置挡水墙,并应架设防雨蓬。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ks10086520@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