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04-2018 1
1 总则 8
2 基本规定 9
2.1 现场布置 9
2.2 作业人员 10
2.3 施工用电 11
2.4 施工设备安装和操作 12
2.5 安全防护 13
2.6 消防 15
2.7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6
2.8 文明施工 16
3 现场施工安全 18
3.1 土石方工程 18
3.2 基础处理工程 20
3.3 砂石料生产工程 21
3.4 混凝土工程 22
3.5 砌体工程 24
3.6 金属结构工程 25
3.7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9
4 防洪度汛安全 34
5 安全应急预案 36
5.1 一般规定 36
5.2 应急救援 37
本标准用词说明 40
引用标准名录 41
附: 条文说明 42
1 总则 45
2 基本规定 46
2.1 现场布置 46
2.2 作业人员 47
2.4 施工设备安装和操作 48
2.5 安全防护 48
2.7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50
2.8 文明施工 50
3 现场施工安全 51
3.1 土石方工程 51
3.3 砂石料生产工程 52
3.4 混凝土工程 52
3.6 金属结构工程 53
3.7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53
4 防洪度汛安全 55
5 安全应急预案 56
5.1 一般规定 56
5.2 应急救援 56
2.1.9 危险作业场所、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放场所、库房、变配电场所以及禁止烟火场所等应设置相应的禁止、指示、警示标志。
2.5.1 爆破、高边坡、隧洞、水上(下)、高处、多层交叉施工、大件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2.5.2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等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1.2m 的防护栏杆。
4 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3.0m ,水平投影宽度不应小于2.0m。安全网应挂设牢固,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
8 高处作业时,应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并应配备消防器材和专人监护。
2.5.3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3.3.4 当砂石料料堆起拱堵塞时,严禁人员直接站在料堆上进行处理。应根据料物粒径、堆料体积、堵塞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3.9 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启动柜或设备配电室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3.3.10 在破碎机腔内检查时,应有人在机外监护,并且保证设备的安全锁机构处于锁定位置。
3.4.2 混凝土拌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搅拌机运行中,不应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需要人工清理时,应先停机。需要进入搅拌筒内工作时, 筒外应有人监护。
3.6.1 闸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底水封(或防撞装置)安装时,门体应处于全关(或全开)状态,启闭机应挂停机牌,并应派专人值守,严禁启动。
3.6.13 检查机组内部不应少于3 人,并应配带手电筒,进入钢管、蜗壳和发电机风洞内部时,必须留1 人在进入口处守候。
3.7.5 进行电气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耐电压试验时,应有专人指挥,升压操作应有监护人监护。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现场应设临时围栏,挂警示标志,并应派专人警戒。
3.7.7 导叶进行动作试验时,应事先通告相关人员,确保通讯通畅可靠,在进入水轮机室、蜗壳处悬挂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严禁靠近导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