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3 章和5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下工程,斜支柱工程,筒壁工程,塔芯结构工程,塔芯安装工程,防水、防腐蚀工程,附属工程,冬期施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验收等。

GB50573-2010 1

1 总 则 13

2 术 语 14

3 基本规定 15

3.1 施工的具体要求 15

3.2 材料及结构实体检验 15

3.3 施工质量检验项日划分及质量标准 16

4 地下工程 20

4.1 基坑工程 20

4.2 钢筋工程 20

4.3 模板工程 22

4.4 混凝土工程 22

4.5 沉降观测 24

4.6 质量检验 25

5 斜支柱工程 30

5.1一般规定 30

5.2 钢筋工程 30

5.3 混凝土工程 30

5.4 混凝土工程 31

5.5 预制斜支柱吊装工程 31

5.6 质量检验 32

6 简壁工程 36

6.1 一般规定 36

6.2 钢筋工程 36

6.3 模板工程 37

6.4 混凝土工程 40

6.5 质量检验 41

7 塔芯结构工程 46

7.1 水槽工程 46

7.2 淋水构架工程 46

7.3 竖井工程 47

7.4 质量检验 48

8 塔芯安装工程 53

8.1 一般规定 53

8.2 填料工程 53

8.3 配水管工程 54

8.4 喷溅装置工程 54

8.5 除水器工程 54

8.6 托架 55

8.7 质量检验 55

9 防水、防腐蚀工程 60

9.l 防水、防腐蚀 60

9.2 变形缝 61

9.3 质量俭验 62

10 附属工程 64

11 冬期施工 67

12 施工安全 69

13 工程质量验收 71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73

附录B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4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5

附录D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6

附录E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丁验收记录 78

本规范用词说明 84

引用标准名录 85

附:条文说明 87

1 总 则 90

3 基本规定 91

3.1 施工的具体要求 91

3.2 材料及结构实体检验 91

3.3 施工质量检验项日划分及质量标准 92

4 地下工程 93

4.1 基坑工程 93

4.2 钢筋工程 93

4.3 模板工程 93

4.4 混凝土工程 94

4.5 沉降观测 95

5 斜支柱工程 96

5.1一般规定 96

5.2 钢筋工程 96

5.3 混凝土工程 96

5.4 混凝土工程 97

5.5 预制斜支柱吊装工程 97

6 简壁工程 98

6.1 一般规定 98

6.2 钢筋工程 99

6.3 模板工程 99

6.4 混凝土工程 100

7 塔芯结构工程 101

7.1 水槽工程 101

7.2 淋水构架工程 101

8 塔芯安装工程 102

8.1 一般规定 102

8.2 填料工程 102

8.3 配水管工程 103

8.4 喷溅装置工程 103

8.5 除水器工程 104

8.6 托架 104

9 防水、防腐蚀工程 105

9.l 防水、防腐蚀 105

9.2 变形缝 105

10 附属工程 106

11 冬期施工 107

12 施工安全 109

13 工程质量验收 111

3.3.6 双曲线冷却塔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曲线冷却塔工程所含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双曲线冷却塔工程所含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要求;混凝土抗冻等级与抗渗等级必须达到设计及有关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表E.0.1-4的要求。

 

 

3.3.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双曲线冷却塔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5.3.3 斜支柱现浇支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瞀脚手架安全饺术规范》JGJ 130或《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斜支柱模板应与支架有可靠的连接,其倾斜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5.1 斜支柱吊装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控制萁空闾位置,吊装支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必须经过验算。

 

 

6.3.7 环梁、刚性环施工用脚手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或《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6.3.15 环梁底模拆除时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75%以上;采用悬挂式脚手架施工筒璧,拆模时其上节混凝土强度应达到6MPa以上;刚性环拆模时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15MPa以上。

 

 

10.0.7 接地装置安装完成后,应测试接地电阻,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2.0.3 筒壁施工阶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周围应设立30m施工危险(警界)区,并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 在危险区内的通道应搭设全封闭双层硬隔离保护棚;

4 悬挂式脚手架上部外侧应设置1.2m高活动式防护栏杆,内外门架必须挂设封闭兜底安全网,且应及时清理安全网内的杂物,严禁高处落物;

6 悬挂式脚手架与筒壁、同层悬挂式脚手架及悬挂式脚手架上下层间各杆件连接应牢固,且同层悬挂式脚手架与筒壁应调整垂直和水平。

 

 

12.0.4 采用翻模或爬模工艺时,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不得提升或翻模。

 

 

12.0.6 施工升降机必须装设上、下限位开关及上、下极位开关和防坠落等安全装置,且应灵敏可靠,并应定期进行检查。施工升降机应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准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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