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选址与总平面、基本规定、建筑设计分类规定、藏品保存环境、防火、采光与照明、声学、结构与设备。

JGJ66-2015 1

1 总则 11

2 术语 13

3 选址与总平面 18

3.1 选址 18

3.2 总平面 18

4 基本规定 20

4.1 一般规定 20

4,2 陈列展览区 27

4.3 教育区与服务设施 29

4.4 藏品库区、藏品技术区 29

4.5 业务与研究用房 30

4.6 行政管理区 31

5 建筑设计分类规定 32

5.1 历史类、艺术类、综合类博物馆 32

5.2 自然博物馆 33

5.3 技术博物馆 35

5.4 科技馆 35

6 藏品保存环境 37

7 防火 41

7.1 一般规定 41

7.2 藏品保存场所的防火设计 42

8 采光与照明 46

8.1 采光 46

8.2 照明 47

9 声学 51

10 结构与设备 53

10.1 结构 53

10.2 给水排水 54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5

10.4 建筑电气 57

10.5 智能化系统 59

本规范用词说明 62

引用标准名录 63

附:条文说明 65

1 总则 69

2 术语 76

3 选址与总平面 78

3.1 选址 78

3.2 总平面 78

4 基本规定 80

4.1一般规定 80

4.2 陈列展览区 86

4.3 教育区与服务设施 90

4.4 藏品库区、藏品技术区 90

4.5 业务与研究用房 91

4.6 行政管理区 91

5 建筑设计分类规定 92

5.1 历史类、艺术类、综合类博物馆 92

5.2 自然博物馆 93

5.3 技术博物馆 94

5.4 科技馆 94

6 藏品保存环境 97

7 防火 100

7.1 一般规定 100

7.2 藏品保存环境 101

8 采光与照明 105

8.1 采光 105

8.2 照明 106

9 声学 108

10 结构与设备 109

10.1 结构 109

10.2 给水排水 111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13

10.4 建筑电气 115

10.5 智能化系统 117

4.1.3 博物馆建筑的藏(展)品出入口、观众出入口、员工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公众区域与行政区域、业务区域之间的通道应能关闭。

 

4.1.5 博物馆建筑的藏品保存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饮水点、厕所、用水的机房等存在积水隐患的房间,不应布置在藏品保存场所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

  2 当用水消防的房间需设置在藏品库房、展厅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时,应有防水构造措施和排除积水的设施。

  3 藏品保存场所的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线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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