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选址与总平面、基本规定、建筑设计分类规定、藏品保存环境、防火、采光与照明、声学、结构与设备。
JGJ66-2015 1
1 总则 11
2 术语 13
3 选址与总平面 18
3.1 选址 18
3.2 总平面 18
4 基本规定 20
4.1 一般规定 20
4,2 陈列展览区 27
4.3 教育区与服务设施 29
4.4 藏品库区、藏品技术区 29
4.5 业务与研究用房 30
4.6 行政管理区 31
5 建筑设计分类规定 32
5.1 历史类、艺术类、综合类博物馆 32
5.2 自然博物馆 33
5.3 技术博物馆 35
5.4 科技馆 35
6 藏品保存环境 37
7 防火 41
7.1 一般规定 41
7.2 藏品保存场所的防火设计 42
8 采光与照明 46
8.1 采光 46
8.2 照明 47
9 声学 51
10 结构与设备 53
10.1 结构 53
10.2 给水排水 54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5
10.4 建筑电气 57
10.5 智能化系统 59
本规范用词说明 62
引用标准名录 63
附:条文说明 65
1 总则 69
2 术语 76
3 选址与总平面 78
3.1 选址 78
3.2 总平面 78
4 基本规定 80
4.1一般规定 80
4.2 陈列展览区 86
4.3 教育区与服务设施 90
4.4 藏品库区、藏品技术区 90
4.5 业务与研究用房 91
4.6 行政管理区 91
5 建筑设计分类规定 92
5.1 历史类、艺术类、综合类博物馆 92
5.2 自然博物馆 93
5.3 技术博物馆 94
5.4 科技馆 94
6 藏品保存环境 97
7 防火 100
7.1 一般规定 100
7.2 藏品保存环境 101
8 采光与照明 105
8.1 采光 105
8.2 照明 106
9 声学 108
10 结构与设备 109
10.1 结构 109
10.2 给水排水 111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13
10.4 建筑电气 115
10.5 智能化系统 117
4.1.3 博物馆建筑的藏(展)品出入口、观众出入口、员工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公众区域与行政区域、业务区域之间的通道应能关闭。
4.1.5 博物馆建筑的藏品保存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饮水点、厕所、用水的机房等存在积水隐患的房间,不应布置在藏品保存场所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
2 当用水消防的房间需设置在藏品库房、展厅的上层或同层贴邻位置时,应有防水构造措施和排除积水的设施。
3 藏品保存场所的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线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