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与疏散;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JGJ48-2014 1 

1 总则 9 

2 术语 10 

3 基地和总平面 11 

3.1 基地 11 

3.2 建筑布局 11 

3.3 步行商业街 12 

4 建筑设计 14 

4.1 一般规定 14 

4.2 营业区 16 

4.3 仓储区 20 

4.4 辅助区 22 

5 防火与疏散 23 

5.1 防火 23 

5.2 疏散 23 

6 室内环境 25 

6.1 一般规定 25 

6.2 室内材料 25 

6.3 保温隔热 25 

6.4 室内声环境 25 

7 建筑设备 26 

7.1 给水排水 26 

7.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26 

7.3 电气 28 

本规范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名录 34 

附:条文说明 35 

1 总则 38 

2 术语 39 

3 基地和总平面 40 

3.1 基地 40 

3.2 建筑布局 41 

3.3 步行商业街 43 

4 建筑设计 45 

4.1 一股规定 45 

4.2 营业区 46 

4.3 仓储区 52 

4.4 辅助区 53 

5 防火与疏散 55 

5.1 防火 55 

5.2 疏散 56 

6 室内环境 57 

6.1 一般规定 57 

7 建筑设备 58 

7.1 给水排水 58 

7.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58 

7.3 电气 59 

4.2.11 大型和中型商场内连续排列的饮食店铺的灶台不应面向公共通道,并应设置机械排烟通风设施。

4.2.12 大型和中型商场内连续排列的商铺的隔墙、吊顶等装修材料和构造,不得降低建筑设计对建筑构件及配件的耐火极限要求,并不得随意增加荷载。

4.3.3 食品类商店仓储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商品的不同保存条件,应分设库房或在库房内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 各用房的地面、墙裙等均应为可冲洗的面层,并不得采用有毒和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涂料。

7.3.14 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线缆的绝缘和护套应采用低烟低毒阻燃型。

7.3.16 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除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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