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术语; 3.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4. 建筑设计; 5. 监室环境和建筑设备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看守所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 2. 增加了术语一章; 3. 对选址和总平面布局作了大量修订补充; 4. 对监室层高、门窗、送饭孔、建筑构造、防护网和警戒岗楼围墙等条文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监室类型、监室床铺、技术用房、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的设计要求等。
1 总则 6
2 术语 7
3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8
3.1 选址 8
3.2 建筑分区和总平面设计 8
3.3 监区 8
3.4 行政办公区 9
3.5 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 10
3.6 武警营房区 10
3.7 通道 10
3.8 建筑朝向 10
3.9 绿化 10
4 建筑设计 11
4.1 监室 11
4.2 监室门窗 11
4.3 监房通道 12
4.4 监房建筑构造 12
4.5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 12
4.6 技术用房 13
4.7 岗楼、监区围墙 13
5 监室环境和建筑设备 14
5.1 监室环境 14
5.2 电器设施 14
5.3 给排水设施 14
5.4 采暖设施 15
本规范用词说明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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