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镇(乡)排水、村排水、施工与质量验收。
CJJ124-2008 1
1 总则 7
2 术语和符号 8
2.1 术语 8
2.2 符号 9
3 镇(乡)排水 10
3.1 一般规定 10
3.2 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 10
3.3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11
3.4 泵站 13
3.5 污水处理 14
3.6 污泥处理 20
4 村排水 21
4.1 一般规定 21
4.2 沼气池 21
4.3 化粪池 23
4.4 雨水收集和利用 24
5 施工与质量验收 25
5.1 一般规定 25
5.2 施工 25
5.3 质量验收 27
本规程用词说明 30
附:条文说明 31
1 总则 33
3 镇(乡)排水 35
3.1 一般规定 35
3.2 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 36
3.3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37
3.4 泵站 39
3.5 污水处理 42
3.6 污泥处理 50
4 村排水 52
4.1 一般规定 52
4.2 沼气池 53
4.3 化粪池 55
4.4 雨水收集和利用 56
5 施工与质量验收 57
5.1 一般规定 57
5.2 施工 57
5.3 质量验收 58
4.2.3 沼气池应设在室外,不得设在室内。
4.2.7 沼气池应密封,并应能承受沼气的工作压力。固定盖式沼气池应有防止池内产生负压的措施。
4.2.10 沼气池出气管上应安装气体净化器。
4.2.11 沼气池溢流管出口不得放在室内,并必须有水封。沼气池出气管口应设回火防止装置。
4.2.12 沼气池输气管管道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再生塑料管。采用金属管道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腐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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