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GB50204-2015 1

1 总则 12

2 术语 13

3 基本规定 15

4 模板分项工程 17

4.1 一般规定 17

4.2 模板安装 17

5 钢筋分项工程 22

5.1 一般规定 22

5.2 材料 22

5.3 钢筋加工 24

5.4 钢筋连接 26

5.5 钢筋安装 29

6 预应力分项工程 31

6.1 一般规定 31

6.2 材料 31

6.3 制作与安装 34

6.4 张拉和放张 35

6.5 灌浆及封锚 37

7 混凝土分项工程 39

7.l 一般规定 39

7.2 原材料 40

7.3 混凝土拌合物 41

7.4 混凝土施工 43

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44

8.1 一般规定 44

8.2 外观质量 45

8.3 位置和尺寸偏差 46

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49

9.1 一般规定 49

9.2 预制构件 49

9.3 安装与连接 53

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56

10.1 结构实体检验 56

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57

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59

附录B 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62

附录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70

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71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73

附录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75

本规范用词说明 77

引用标准名录 78

附:条文说明 80

1 总则 84

2 术语 85

3 基本规定 86

4 模板分项工程 90

4.1 一般规定 90

4.2 模板安装 92

5 钢筋分项工程 97

5.1 一般规定 97

5.2 材料 97

5.3 钢筋加工 102

5.4 钢筋连接 103

5.5 钢筋安装 105

6 预应力分项工程 106

6.1 一般规定 106

6.2 材料 107

6.3 制作与安装 109

6.4 张拉和放张 110

6.5 灌浆及封锚 111

7 混凝土分项工程 113

7.1 一股规定 113

7.2 原材料 115

7.3 混凝土拌合物 116

7.4 混凝土施工 118

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19

8.1 一般规定 119

8.2 外观质量 120

8.3 位置和尺寸偏差 120

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122

9.1 一般规定 122

9.2 预制构件 123

9.3 安装与连接 125

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127

10.l 结构实体检验 127

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129

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131

附录B 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132

附录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135

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137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139

附录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141

4.1.2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6.4.2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钢绞线出现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不应超过同一截面钢绞线总根数的3%,且每根断裂的钢绞线断丝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相关规定。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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