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5 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等

1 总则 10 

2 术语 12 

3 爆炸性气体环境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17 

3.3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20 

3.4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21 

4 爆炸性粉尘环境 23 

4.1 一般规定 23 

4.2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24 

4.3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25 

5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27 

5.1 一般规定 27 

5.2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 27 

5.3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安装 32 

5.4 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 33 

5.5 爆炸性环境接地设计 36 

附录A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图及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 38 

附录B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42 

附录C 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 57 

附录D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74 

附录E 可燃性粉尘特性举例 79 

本规范用词说明 85 

引用标准名录 86 

附:条文说明 88 

1 总则 90 

2 术语 91 

3 爆炸性气体环境 92 

3.1 一般规定 92 

3.2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92 

3.3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97 

3.4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99 

4 爆炸性粉尘环境 100 

4.1 一般规定 100 

4.2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101 

4.3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101 

5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103 

5.1 一般规定 103 

5.2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 103 

5.3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安装 114 

5.4 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 115 

5. 5 爆炸性环境接地设计 116 

5.2.2 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图片413.234

5.5.1 当爆炸性环境电力系统接地设计时,1000V交流/1500V直流以下的电源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应采用TN—S型;

2 危险区中的TT型电源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

3 爆炸性环境中的IT型电源系统应设置绝缘监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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