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检测网格钢结构及其圆管相贯节点焊接接头和钢管对接焊缝即管节点用斜探头接触法超声波探伤及评定质量的分级方法。同时还规定了建筑钢结构,包括钢屋架、格构柱(梁)钢构件、钢刚架、吊车梁、焊接H 型钢、箱形钢框架柱、梁,相架或框架梁中焊接组合构件和钢建筑构筑物等即板节点用超声波探伤,以及根据超声探伤的结果进行质量分级的方法。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一般要求 5

5 试块 6

6 焊接检验 7

7 圆管相贯节点及其缺陷位置的判定方 11

8 直探头检测 13

9 检测结果的质量分级 15

10 焊接接头返修检测 18

11 技术档案 1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CSK- I Cj 型试块的形状和尺寸 2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RBJ-I 型对比试块的形状和尺寸 2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CSK- I Dj型试块的形状和尺寸 22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传输损失差的测定 23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圆管相贯节点焊缝超声波探伤几何临界角和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 24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T 型和角接接头未焊透指示深度检测 25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超声波探伤报告、探伤结果和探伤记录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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