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府办发〔2018〕46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万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商有关单位,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万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万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详见第七章附则。

1.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应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主体,区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

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为森林火灾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林业工作的副主任、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林业局局长担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工作。区森防指下设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火办),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2.1.1区防火办职责

负责区森防指日常工作,起草区森防指有关文件,落实全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部署,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执行,协调处理森林防火重大事项,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承办区森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区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林业局: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值班和火场跟踪监测,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调配、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开展损失评估等。

区人武部:指导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建民兵应急小分队,当发生森林火灾时,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及时组织、调集各镇乡、街道办事处民兵应急小分队投入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区纪委(监委):负责依法开展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做好林区宗教活动场所的森林防火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区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落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准备资金,并及时拨付。对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区教委:负责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负责督促所属各单位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保所属各单位基础设施经过林区不发生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伤亡事故。同时,区商务局还应当负责火灾扑救现场食品、矿泉水等必备物品的组织和运输等工作。

区交委: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

区农委:负责做好林耕结合部区域火灾预防工作,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确保人员、居民点设施和牲畜安全。

区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区民政局:负责受灾人员灾后临时住所及生活救助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森林火灾后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城市规划区内森林和城市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区文化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免费播放森林防火广告、通告和森林火险预报,宣传报道各地防火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做好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车辆、装备的调度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火灾现场督查和事故调查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统计森林火灾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等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指导A级景区森林火灾预防,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后协助开展紧急避险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同时做好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发布工作。

武警重庆总队三支队:负责组织武警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重庆陆军预备役高炮团第四团:负责组织陆军预备役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队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具体参与以水灭火工作。

武警重庆总队船艇支队第三大队:负责组织武警船艇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火灾区域交通管制,确保应急交通畅通工作。

区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火案侦破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移动万州分公司、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中国联通万州分公司:负责通过林区的专用设施设备的火源隐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协助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天燃气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负责通过林区的输油管道、供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火源隐患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万州供电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通过林区的输电线路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火源隐患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同时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供电保障工作。

2.1.3镇乡街道职责

各镇乡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加强火源管理、强化扑火队伍建设。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乡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立即就近组织扑火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将火灾情况立即报告区防火办。

2.2扑火前线指挥部

扑火前线指挥部为区森防指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设立的临时指挥机构,全面负责森林火灾指挥扑救工作。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其工作组设置和职责如下:

2.2.1综合调度组

由副指挥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林业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负责前线指挥部的各项协调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监督、落实上级确定的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方面情况,起草综合情况报告,及时向上级反映扑火进度和情况。

2.2.2指挥扑救组

由副指挥长任组长,区人武部、预师四团、武警三支队、武警消防支队、武警船艇支队三大队、区林业局和镇乡、街道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落实指挥长指令,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全面协调应急扑救队伍,开展森林火灾现场处置工作;负责扑火队伍报到、扑火物资交接、分配、回收等。

2.2.3专家咨询组

由区林业局负责人任组长,区委统战部、区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旅游局、区气象局负责人、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气象预测、监测火情动态,对火环境、火行为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建议方案;负责扑火安全及技术指导。

2.2.4通讯信息组

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人任组长,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万州分公司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工作,确保火灾现场的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和通报火场信息。

2.2.5宣传报道组

由区文化委负责人任组长,区林业局、三峡都市报社、万州区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有关规定,根据火灾处置扑救工作和指挥部需要,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2.2.6后勤保障组

由区商务局负责人任组长,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林业局、有关镇乡、街道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火灾处置扑救所需的扑火人员、扑火物资、食品、药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组织运输交通车辆。

2.2.7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2.2.8交通疏导组

由区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林业局、当地镇乡街道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和当地村民组成。负责扑火人员、扑火物资对接联系、设置行动线路标志,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2.2.9现场督导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人任组长,区林业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深入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同时,负责对森林火灾有关责任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2.2.10善后处置组

由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火灾调查、火案查处及现场指挥部安全保卫工作;区级扑火经费落实及与火灾发生地镇乡街道预算区级扑救经费;与火灾发生地镇乡街道负责人共同负责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和安抚,做好灾后居民生活安置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1.1火情监测

利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3.1.2气象服务

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要求,依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状态以及引发火源发生规律,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森林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如下表:

森林火险等级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ks10086520@foxmail.com
Copyright © 2023 98图集 - All rights reserved